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经济开发区餐饮专项整治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经济开发区餐饮专项整治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附件:
苏州长昊怡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经济开发区餐饮专项整治管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SZCHYT2019-WZ-G-013;
2、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零玖万柒仟伍佰元整(¥1,097,500.00);
3、采购内容:经济开发区餐饮专项整治管理系统;
4、时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并交付。
5、服务地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6、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一)项目背景
2019年10月8日下午,吴中经济开发区召开餐饮服务行业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研究部署开发区餐饮服务行业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全力开展餐饮服务行业综合整治工作,为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深入落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餐饮服务行业综合整治行动方案》,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切实提高餐饮服务行业巡查整治工作效率,实现餐饮服务行业各类问题全方面监管、全流程督查,通过重要突出、全面细致、治管并重的工作以及完善的考核机制,切实落实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亟需建设一套餐饮专项整治管理系统进行科学、动态专项整治管理。
(二)目标及建设原则
建设目标: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餐饮企业相关信息采集全覆盖,餐饮行业监管区域全覆盖,巡查整治反馈流程全覆盖;通过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建立巡查上报处置流程,实现经济开发区内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环保、水利、公安等多领域针对餐饮行业的全方位综合监管。同时通过与吴中区城乡社会治理联合指挥中心一体化平台的上下衔接联动,实现对区域餐饮行业的整治和餐饮环境的改善。
建设原则:根据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电子政务建设现状和实际情况,本项目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领导,加强协调
2)统筹规划,整合资源
3)强化服务,讲求实效
4)技术先进,安全可靠
5)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三)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摸清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餐饮服务单位信息的基础上,细化餐饮整治服务事项清单以及规范要求,做到有依据、可对照、可检查;规范餐饮单位问题采集、巡查上报、专项整治、结果反馈的完整闭环流程,实现问题处置过程的规范化流转、全程留痕。需要建设的内容由基础数据整理、微信小程序功能开发、后台餐饮整治服务管理系统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数据整理
对从吴中区城乡社会治理联合指挥中心一体化平台对接获取的外部数据资源、经济开发区其他部门获取的数据资源,以及自行采集获取的数据资源进行整合梳理和加工处理,形成网格人员数据、餐饮单位整治事项清单数据,用于支撑系统正常运行流转。
1、网格人员数据整理
整理区级整治专班、街道整治专班、餐饮整治专项网格员的相关数据,并与从吴中区城乡社会治理联合指挥中心一体化平台对接获取的网格数据进行加工关联。
2、餐饮单位整治事项清单数据加工整理
对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环保、水利、公安等领域针对餐饮单位整治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形成可参照执行的细化规范;协调吴中区联动中心在吴中区城乡社会治理联合指挥中心一体化平台中进行事件处理。
3、餐饮单位数据加工整理
3.1从互联网采集区域内相关餐饮单位信息,并进行加工整理和落图定位;
3.2汇聚整合吴中经济开发区已有餐饮单位数据,并进行加工整理和落图定位;
3.3对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核对。
二)微信小程序功能开发
微信小程序面向公众、餐饮整治专项网格员、街道整治专班、区级整治专班不同类型用户提供不同的功能,包括用户登录管理、信息采集核实、专项整治待办任务、专项事件上报、事件查询、专项待办事件、统计分析、消息管理等功能。
1、用户登录管理
1.1公众用户需要注册申请并绑定手机号码进行登录;
1.2餐饮整治专项巡查员、街道整治专班、区级整治专班事先配置好相关账户可以直接进行登录。
2、信息采集核实
2.1针对餐饮整治专项巡查员,提供餐饮单位相关信息的采集功能,包括位置信息采集、属性信息采集(餐饮单位门牌地址、证照信息、法人信息等)、照片信息采集,支持多媒体信息的录入和传输,支持对已采集数据进行查询;
2.2针对餐饮整治专项巡查员,提供餐饮单位相关信息的核对功能,包括信息核对、补充、修改等功能,支持多媒体信息的录入和传输。
3、专项整治待办任务
3.1对餐饮整治专项巡查员提供针对每日待办任务的查询功能;
3.2餐饮整治专项巡查员根据待办任务完成餐饮单位的每日巡检,并对照餐饮单位整治事项清单要求,对是否完成检查进行记录;
3.3对餐饮整治专项巡查员提供每日已经完成和未完成待办任务的查询功能。
4、专项事件上报
针对公众、餐饮整治专项巡查员,对发现的餐饮单位问题进行上报登记,上报内容包括餐饮单位名称、餐饮单位位置、问题类型、问题描述、照片、视频等附件资料。
5、事件查询
5.1对上报事件的基本情况进行条件查询、分类查询等;
5.2对上报事件的处置进度和处置结果进行查询。
6、专项待办事件
6.1针对街道整治专班、区级整治专班,提供事件处置功能,对上报事件进行现场处置,并记录处置过程,反馈处置结果,支持多媒体信息的录入和传输;
6.2针对街道整治专班、区级整治专班,提供事件处理退回功能,对于无法处置的任务,退回餐饮整治服务平台。
7、统计分析
提供对登录用户的个人工作量分类统计功能。
8、消息管理
基于小程序的消息提示功能,进行餐饮问题整治流程涉及到的提示类以及通知类进行推送模板设定以及推送用户权限控制。
三)后台餐饮整治服务管理系统
后台餐饮整治服务管理系统面向对象为区级综合管理人员和领导,主要是为其提供各类数据资源汇聚管理功能、任务派遣调度、考核评估等功能。
1、基础信息管理
1.1对网格属性信息进行管理和查询,维护网格层级关系和属性信息;
1.2对网格人员信息进行管理和查询,维护网格相关人员与空间网格关系;
1.3对餐饮整治专项巡查员信息进行管理和查询,维护专项巡查员与空间网格关系;
1.4对餐饮单位基础信息进行管理和查询;
1.5对餐饮单位整治事项清单进行管理和查询。
2、巡查任务管理
2.1实现对每日巡查任务的制定,可根据计划自动制定或者人工制定;
2.2实现对每日巡查任务的派发,根据网格进行派发,可实现自动派发或者手动派发;
2.3实现对派发任务基本信息、完成情况的综合查询。
3、整治任务调度
3.1提供餐饮单位整治任务协同功能,可根据配置策略自动派发或者由中心人员手动派发至街道整治专班;街道整治专班无法处置退回任务,派发至区级整治专班;提供事件处理退回功能,区级整治专班无法处置退回任务,派发至吴中区城乡社会治理联合指挥中心一体化平台;
3.2提供整治任务查询功能,实现对餐饮单位整治任务基本情况、进度状态和处置结果的综合查询。
3.3监察点信息采集,对餐饮单位整治任务协同流程中触发的监察点进行采集存储,并进行可视化查询统计,预留与吴中区城乡社会治理联合指挥中心一体化平台考核数据接口。
4、绩效考核
4.1提供巡查绩效考核功能,实现餐饮整治专项网格员对派发巡查任务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考核。
4.2提供整治绩效考核功能,实现街道整治专班、区级整治专班对派发处置任务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考核。
5、统计分析
5.1对上报餐饮单位的问题进行不同时间维度的分析;
5.2对上报餐饮单位的问题类型进行统计分析;
5.3对上报餐饮单位的问题进行空间分布分析;
6、系统管理
6.1提供用户管理功能,实现组织机构配置管理、角色配置管理、用户配置管理。
6.2提供权限管理功能,针对公众、餐饮整治专项网格员、街道整治专班、区级整治专班、区级综合管理人员、领导等不同用户,提供分权限管理功能,不同角色用户提供不同级别的数据查询权限和功能使用权限,不同角色用户配置不同的业务流程。
7、专项整治一张图管理
实现基础电子地图、网格数据(网格信息)、餐饮单位数据、餐饮整治专项网格员轨迹数据、事件上报数据等在一张图上的叠加展示,直观形象在地图空间进行各类数据的综合展示和查询。
7.1提供底图切换功能,支持基础电子地图和影像图的切换操作;
7.2提供常用的GIS地图操作和浏览功能,提供包括地图浏览、地图缩放、地图移动功能;
7.3提供常用的GIS地图量测功能,包括距离测量、面积测量;
7.4提供图层叠加及展示功能,支持网格图层、餐饮单位图层的空间展示和空间查询;
7.5提供餐饮整治专项网格员定位及轨迹跟踪功能,实现餐饮整治专项网格员实时空间位置的定位,巡查轨迹的空间展示,监控餐饮整治专项网格员巡查路线;
7.6提供事件上报空间管理功能,对上报事件进行空间展示,可通过不同颜色或者不同图标区分事件类型以及处置进度;对上报事件的基本信息和处置进度信息进行空间查询。
8、大屏展示(软件功能模块)
8.1提供大屏展示功能,将业务流程、指挥调度和统计分析在大屏上进行展示。
8.2提供大屏展示配置管理功能,实现大屏自主可视化配置和服务调度。
9、与吴中区城乡社会治理联合指挥中心一体化平台数据交换
9.1吴中区城乡社会治理联合指挥中心一体化平台基础数据对接
对接吴中区城乡社会治理联合指挥中心一体化平台,获取基础电子地图数据、一级网格数据、二级网格数据、三级网格数据,实现服务对接以保持基础信息资料一致。
9.2吴中区城乡社会治理联合指挥中心一体化平台业务数据对接
9.2.1提供工单上行同步功能,实现与吴中区城乡社会治理联合指挥中心一体化平台上传同步工单事件,区级巡查员工作量统计同步;
9.2.2提供工单下行同步功能,接收吴中区城乡社会治理联合指挥中心一体化平台传过来的工单处置结果信息,并实现平台工单联动同步。
(四)项目实施及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要求
1.1实施团队要求
1)因本项目技术复杂、涉及面较大,为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团队:项目经理1人、团队实施人员不得少于3人,能够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项目团队,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在中标后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作为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1.2实施模式
项目系统采用定制实施模式,投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软件开发,采购人有关技术人员、最终用户全程参与项目实施过程,配合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投标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与采购人定期举行项目阶段会议,分析项目进度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相关事项。
1.3项目管理要求
投标人须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开发、系统集成、使用培训等人员,在项目组织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采购人可以针对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失误发出整改通知单,中标人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单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方式提交整改计划,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采购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项目进度要求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交付,进度要求如下:
1)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
2)系统试运行期限1.5个月。
3)系统试运行结束,完成项目验收。
3、验收要求
1)投标人项目验收时,应提供文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用户操作手册、测试报告等。
2)试运行结束后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
3)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标准由采购人验收通过。
4、培训与售后服务要求
4.1培训要求
1)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投标人须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包括对专项网格员、街道整治专班、区整治专班、系统管理员等,确保用户方能够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完全掌握系统的管理与使用。培训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2)培训方式以现场集中培训为主,内容应包括系统软件安装、系统使用以及其他相关技术培训。
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约定合理地安排培训时间。
4.2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针对应用软件需提供1年质量保证期的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从系统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2)在质量保质期内,投标人应成立专门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小组,提供完善周到的本地化服务,具有7×24小时的维护支持能力以及优先服务级别。投标人应提供具体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
3)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组实施人员服务承诺函,承诺提供驻场服务,项目实施人员须具有至少1年以上软件开发相关工作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项目团队,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在中标后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作为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投标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声明。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一)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点击“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旧)”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相城区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CA办理咨询电话:****-********。
(二)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21.224.221.182:8088/zfcgsz/login)”系统,点击“供应商”图标,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机构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供应商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业务咨询)
四、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1月10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北溪江路2号
联系人:沈征学
联系电话:0512- ********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长昊怡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联系人:卢海波,晏德光
电话/传真:****-********,138*****945
邮政编码:215121
3、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
七、本次招标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的规定执行。
5、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九、公告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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