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路排水工程一标段、新区景观旅游路排水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长平路排水工程一标段、新区景观旅游路排水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广水市长岭镇新区长平路排水工程一标段、广水市长岭镇新区景观旅游路排水工程二标段--
招 标 公 告
1、广水市长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人)投资的广水市长岭镇新区长平路排水工程一标段(编号:HBBS-2011-S11-01)、广水市长岭镇新区景观旅游路排水工程二标段(编号:HBBS-2011-S11-02)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兴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一标段投资约96万元、二标段投资约128万元;
类型:市政公用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广水市长岭镇新区。
(3)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9月,工期5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备相应的资质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携带相关有效的证件、证书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报名。具体报名要求如下:a、广水市企业报名人必须持有效的网员证、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全部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从事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工程验收备案证及施工合同原件)。b、外来企业:①.须到广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②.须到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近两年投标无不良行为记录;③.报名时被委托人须携带公司的资质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全部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项目经理从事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工程验收备案证及施工合同原件)。c、投标单位须到企业所在地出具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d、授权委托书上的被委托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对广水市长岭镇新区长平路排水工程一标段及新区景观旅游路排水工程二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申请人下列人员不得重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及质检员)。
5、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申请人即到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18日17时30分。投标申请人按本公告后所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1年08月12日至2011年08月18日08时30分至17时30分。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份 50元人民币,招标人将立即以航空挂号方式向投标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均不对此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11年08月24日08时30分以前送到招标人(在送达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标段、二标段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广水市长岭镇新区长平路排水工程一标段及新区景观旅游路排水工程二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8、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9、招标人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1年08月25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报名地址: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招标中心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郑自成 联系电话: 159*****103
邮政编码: 432700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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