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珠龙翔苑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之珠龙翔苑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东方之珠龙翔苑工程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土建施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ZDZB2011-12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东方之珠龙翔苑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1】4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东兴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1-20#楼、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用房
共计:21栋 总面积:149870.54㎡
2.2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公路以东,丙十四路以南
2.4工期要求:工程计划于2011年9月10日开工,计划2012年12月30日竣工,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近三年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3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壹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每三栋住宅楼需配备一个项目经理)。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15日至 2011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5522号)持营业执照及资质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东兴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长江路57号4楼403-11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135*****778
传 真: 联 系 人: 田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522号
邮政编码: 130061 联系电话:136*****018
传 真:****-******** 联 系 人:刘志强
开户银行:光大经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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