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JC014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站前工程YXZQ-5标自购物资(限高架)集中招标公
WZ-JC014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站前工程YXZQ-5标自购物资(限高架)集中招标公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站前工程
YXZQ-5标自购物资(限高架)集中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CRCC-21-2019-WZ-JC014
1.招标条件
1.1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站前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银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西铁路甘宁段YXZQ-5标段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限高架进行公开招标。
1.2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银川至西安线(甘宁段)YXZQ-5标位于庆阳市庆城县及环县境内,线路自庆城县三十里铺镇蔡家庙河起,止于环县曲子镇。线路大致呈西北走向,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时速为250km/h(预留350 km/h高铁标准)。标段正线起讫里程为DK286+780.06~DK332+338.35(短链2509.327m),正线线路全长43.049km。桥梁26座,长20.889km,路基长22.445km,车站2处:庆城和曲子车站;梁场1处及涵洞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如下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5投标人未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建、21局集团公司招标单位罚期内及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法,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 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5.2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③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④加盖公章的领取招标文件申请表(见招标公告附表1,领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发送扫描件的同时还应将可编辑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⑤ 标书费银行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t21jzcg@163.com,集采中心确认后发放招标文件。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招标文件以银行转账方式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费电汇至招标人账号。具体金额见附表,第一次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缴纳标书费。
5.4本次招标文件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发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月9日9: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9日10:00时,递交地点:西部铁建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兰州新区昆仑大道以西淮河大道以北)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时间:2020年1月9日10:00时。
7.2开标地点:西部铁建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兰州新区昆仑大道以西淮河大道以北)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察看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21号
邮 编:730070
联 系 人:蒲老师 马老师
电子邮件:zt21jzcg@163.com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兰州铁路支行营业部
账 号:62001370012050379796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西铁路甘宁段YXZQ-5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北区力源大厦6楼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18793162512
电子邮件:yx21jwzb@126.com
2019年12月20日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4 | 限高架(包含安装) | XGJ-01 | 处 | 78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西铁路甘宁段YXZQ-5标段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6、2017年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年-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投标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21局集团公司招标单位罚期内及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6.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7.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6年-2018年铁路或高速公路等国家大中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每年不少于1份(附合同复印件)。 8. 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500 | 5 |
附表1
附表2
投 标 报 名 表 | |||
招标项目名称 | 银西铁路甘宁段YXZQ-5标 | 投标物资名称 | |
招标编号 | CRCC-21-2019-WZ-JC014 | 购买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
联系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单位地址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税务登记证号 | |||
基本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注册资本金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单位公章) | ||
经办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注:表格内容须完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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