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湖北民族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及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就湖北民族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选择供应商,欢迎具备资质的商家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ztb-*******
  2、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包括单通道电化学工作站、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自动电位滴定仪、计算机化学工作站等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具备教学仪器生产或经营许可资质。(2)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投标项目的能力。
  4、投标人可以在2011年8月17日至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持报名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书、介绍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照副本原件(需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有效年检)原件(凡本年度参与过我院投标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只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到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对非本地投标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标书文件者,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hbmyztb@163.com)报名资质材料,经资质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标书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经确认标书费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但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并经招投标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分理处
      开户帐号:181*****290********
  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8月26日下午2:30时前递交到招投标办公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定于2011年8月26日下午2:30时在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公室公开举行谈判。届时请投标人到会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谈判。
  7、投标文件应包括资质文件、报价、技术方案和技术参数、质量保证承诺、工期、售后服务、业绩资料等,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封装在信封内并加盖封章。
  8、联系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行政楼5楼521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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