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防火物资招标公告

林业局防火物资招标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防火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编号:涪招采X2011-42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防火物资采购
三、项目内容:防火物资一批
四、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8月26日北京时间下午15:30正。
五、报价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标室(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其他要求详见报价人资质文件包的要求
七、询价文件工本费每个分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报价截至时间前未交纳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前以现金形式交纳(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出具收据),询价文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涪陵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询价文件》详见附件)。
八、询价现场报价方必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向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该项目询价保证金,第一包4000元,第二包4800元,第三包2300元,第四包600元,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现金不受理)。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如下:
开户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
帐号:****************
九、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交报价文件一套(包括资质文件包和报价包),报价包和资质文件包按所投分包的类别分别密封包装,资质文件包采用订本式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封装后在询价会开始前由报价授权代理人送达询价现场。
十、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包括运输费、安装、税金等所有费用。
十一、报价有关规定:
报价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由资质文件包和报价包组成,分开封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时拒收。
超过报价截止时间的递交的报价文件、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询价保证金的、经审查其报价文件中提供的资质文件不合格的,均被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成交评定办法:
在满足要求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成为成交候选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时,扑火机具类采购包以在重庆市辖区内设有维修站点的优先,其它采购包由采购单位在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中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恶意竟标者将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停止参加三年政府采购的采购活动。
十三、合同签订和供货时间、地点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型号与报价时不一致的(但是,提供的是同品牌、同规格的新型合格产品,且价格高于、参数和性能等均优于询价时提供的老型号的,并有行业机构或专家书面盖章签字证明原件的除外),采购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责。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上的标准计算)。合同履行后(货物运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随即转为产品质量保证金,无供应商(或生产商)质量责任的,一年之后无息退还。2011年9月10日前完成交货和验收。交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无特殊原因未按期限签订合同的(特殊原因需要有证据证明),询价方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给需方造成损失或责任事件的,成交候选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付款方式:防火物资经验收合格后由涪陵区财政国库一次付清。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2、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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