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一区(二期)等6个房建项目及新路小学等5个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投资及工程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一次性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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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一区(二期)等6个房建项目及新路小学等5个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投资及工程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一次性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蓉招字〔2019〕第04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一区(二期)等6个房建项目及新路小学等5个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投资及工程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一次性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赣州蓉江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蓉经发字〔2017〕79号、赣蓉经发字〔2017〕75号等(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社会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及工程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一次性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赣州蓉江新区。
2.2建设规模:
赣州蓉江新区花园一区(二期)等6个房建项目及新路小学等5个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总建安费约22.97亿元。
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一区(二期)等6个房建项目总建安费约21.88亿元,总建筑面积约62.96万㎡。本项目包括①蓉江花园一区(二期)(G2-24、G2-12、G2-18地块建筑面积约22.71万㎡,建安费约7.85亿元)、②蓉江花园三区(二期)(H2-12地块建筑面积约34.42万㎡,建安费约11.36亿元)、③潭东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约0.73万㎡,建安费约0.4亿元)、④蓉江新区惠民医院(建筑面积约3.61万㎡,建安费约1.58亿元)、⑤狮形岭消防站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0.44万㎡,建安费约0.2亿元)、⑥平安建设项目(包括高校园区交警支队、潭口法庭及高校园区派出所项目,建筑面积约1.05万㎡,建安费约0.49亿元)。
新路小学等5个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总建安费约1.086亿元,其中包括①新路小学室外配套工程约1551万元,②新路幼儿园室外配套工程约758万元,③新路完中室外配套工程约3311万元,④师大附中室外配套工程约2790万元,⑤复兴立交桥下绿地整治工程约2450万元。
最终各单项工程建安费以区财政批复的价格为准。
2.3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①潭东中心幼儿园、蓉江新区惠民医院、狮形岭消防站建设项目、平安建设项目(包括高校园区交警支队、潭口法庭及高校园区派出所项目)各单项工程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蓉江花园一区(二期)、蓉江花园三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各单项工程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①蓉江新区惠民医院施工工期为730日历天;②潭东中心幼儿园施工工期为365日历天;③狮形岭消防站建设项目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④平安建设项目(包括高校园区交警支队、潭口法庭及高校园区派出所项目)施工工期为480日历天;⑤蓉江花园一区(二期)、蓉江花园三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为900日历天。⑥新路小学等5个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具体各单项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
(1)项目投资及工程管理部分:包括负责项目的部分前期工作资金及工程建安费的筹措及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控制及合同、信息、风险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
(2)设计部分:包含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一区(二期)等6个房建项目建筑部分及总图(不含市政园林、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协调配合工作、施工现场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
(3)施工部分:包含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一区(二期)等6个房建项目及新路小学等5个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至保修责任期阶段等全部过程;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含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设备安装及采购、弱电工程、市政园林、配套工程等。
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项目投资管理资格及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1)工程投资管理方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设计方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方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①和②):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②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该人员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业绩及财务要求
(1)设计业绩:提供企业或设计负责人自2014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8万㎡及以上的房建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提供企业或施工负责人自2014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8万㎡及以上的房建项目施工业绩。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由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中须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3家(若为3家的,其中1家须为工程投资管理方,1家须为设计方,1家须为施工方);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除约定外)。
3.5.1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办理好设计企业信息及投标设计人员相关登记,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截图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5.2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及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若项目总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的,则需按3.5.1进行相关入赣登记;若项目总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则需按3.5.2进行相关入赣登记,可不在本项目单项投标登记中体现,但必须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查询;若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则该负责人必须在本项目单项投标登记中体现。
3.6 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 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7 我市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实施电子考勤,对考勤结果在赣州市城乡建设网中公布,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或被蓉江新区通报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3.8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投标人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开标场所告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
7.1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3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7.4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承军法定代表人:王维健
地址:赣州蓉江新区创业路6号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梅州路富地中心9#写字楼二楼
联 系人:潘欣 联 系 人:曾华章
电话: ****-******* 电 话: ****-*******
监督单位: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2019年 12 月 2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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