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镇双明村土地整理测量与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龙山镇双明村土地整理测量与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南靖县龙山镇双明村土地整理项目测量与设计(二次)比选公告
南靖县龙山镇双明村土地整理项目测量与设计(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业主为南靖县龙山镇人民政府,委托比选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要求,本招标项目南靖县龙山镇双明村土地整理项目测量与设计已由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漳国土资【2011】89号)批复核准,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南靖县龙山镇双明村土地整理项目测量与设计
二、比选内容:本项目测区位于龙山镇双明村的房屋及自然村,总测绘面积约1974亩(具体以业主单位实地指定为准),主要内容有:龙山镇双明村;1:500比例尺地形测绘图;包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三、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50万元。
四、项目工期:
1、测量:签订委托合同后10日内完成该测区的全部任务,并提交比选人要求的测绘成果。
2、设计:
1)工程初步设计阶段:
合同签定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向比选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向比选人提交项目概算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比选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同施工工期。
五、参加比选报名资格及条件:
1.参选单位必须是【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文件(闽国土资办(2008)27号)】公布的且经2010年检合格的测量、设计机构;
2.具备年检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
3.①具有测绘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具有相应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③本比选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同时具有相应设计丙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与甲方签订协议,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4.拟派的设计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当前无设计项目任务。
5.比选申请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
六、本次比选项目的测量、设计费为人民币 12 万元(若测量实际面积小于项目批复规模1974亩,合同价则按比例按实调低)。
七、公示时间:2011年08月17日至19日
八、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1年08月17日至2011年0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荣昌广场C座2506室代理部办理相关比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比选代理机构联系,邮费50元自付。
九、比选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2.比选保证金必须在比选前以现金形式提交(中选者该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落选者当场退还)。
3. 履约保证金:项目施工中途若因中选人原因导致项目不能继续,比选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依次授予下一个候选的中选人。
注: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予以退还。)
十、比选时间、中选原则及比选方式:
1.比选时间与文件的密封:参加比选单位代表于2011年08月23日下午16:30时携带比选文件(应提供正、副各一份并装订成册、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在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参加比选,逾期取消参选资格。由比选代理机构组织现场比选,由比选人确定比选结果。
2.比选办法:按《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随机抽取中选的方式。
比 选 人:南靖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武艺
联系电话:137*****606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漳州市荣昌广场C幢2506
联 系 人: 小陈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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