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辆段关于客车车载电视维修商务谈判的公示(二次)

广州车辆段关于客车车载电视维修商务谈判的公示(二次)


广州车辆段关于客车车载电视维修商务谈判的公示(二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州车辆段2020年客车车载电视维修。
(二)具体内容:
由承修单位对我段的25K型、25T型客车车载电视进行维修。
(三)资质要求:
承修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配件维修资质,并通过广铁集团公司车辆处资质审核通过。
二、维修数量
修理产品型号及预计数量:高包显示器(25T/ML1201),数量30台。电视(32寸SEC-AV-AOA03-08),数量10台。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三、项目其他要求
(一)交付方式:承修单位完成修复后,粘贴带明显标志的检修标签,并在检修标签上标明检修日期发货到我段指定地点,承修单位负责现场调试。
(二)按《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中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及原生产厂家出厂有关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检修中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装和经3C认证的配件。
(三)交接时发现故障以及在运用中发现质保内容的故障,承修单位立即给予返修,一切返修有关的费用由承修单位负责,并由承修单位赔偿因此给我段带来的一切损失。返修应在15日内完成。
(四)质量保证期:修理产品正常运用条件下,配件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故障时,承修单位须于10日内将该设备修复,属维修质量问题的承修单位应无条件更换;如该设备故障属人为责任的,承修单位酌情收回材料费用。
(五)本项目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评标办法
本次商务谈判实行二轮报价最低价评标法,参加谈判厂商在满足我段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第二轮报价价格最低者中标。本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本次商务谈判特点制定。
五、其他
1.如具备上述资质且有意向参与我段该项目商务谈判,请于2019年12月25日前准备相关应标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联系广州车辆段材料科唐科(电话:***-********)。
2.具体谈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广州车辆段材料科
2019年1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电视 车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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