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电梯、空调、座椅、剧场升降舞台招标公告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电梯、空调、座椅、剧场升降舞台招标公告
杞县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电梯、空调、座椅、剧场升降舞台采购项目
杞县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电梯、空调、座椅、剧场升降舞台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杞县财政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杞县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电梯、空调、座椅、剧场升降舞台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第1包:无障碍电梯(无机房电梯)兼货梯2台(6层6站 提升速度1.0米/秒 载重量1000KG,井道净尺寸2200x2200,基坑深度1700)
第2包:风冷热泵机组2台(制冷量347KW、制热量394KW);组合式空调机组2台(制冷量175KW、制热量275.3KW、风量20000立方米/小时);与主机同品牌的风机盘管48台。
第3包:多联机室外机6台;多联机室内机68台。
第4包:座椅:2964个(软包座椅1248个、池座768个(其中含无障碍座椅4个)、楼座480个、会议室座椅468个)。
第5包:升降舞台平面尺寸15.4m*9m、升降乐池面积约50m2,行程4.5m。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唯一授权。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企业报名投标;
3、第1包制造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个亿及以上、第4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第1包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第4包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
4、第1包电梯设备必须由设备制造商负责安装、调试。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A级电梯安装资质。
5、第2、3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或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正式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6、第5包投标人需具有中国演出行业舞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1年 8月 19日至2011年8 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时,15:00~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 杞县政府采购中心(杞县建设路西段)
3、联系人:赵先生 ****-*******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人须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06房间,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37*****999)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2) 投标企业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投标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4) 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唯一授权书(报名企业为代理商时提供);
5)电梯制造商的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印章,适用于第1包);
6)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安装承诺书(适用于第1包);
7)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或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适用于第2、3包);
8)第5包提供中国演出行业舞台工程专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9)货物制造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ISO14001环境管理系统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适用于所有包代理商参与投标,如制造商参与投标需提供原件)
10)2008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供货合同一份(适用于所有包,第4包要求合同中所提供的座椅数量不少于1000个);
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原件(有特别注明的除外)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且每页均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财政局
地 址:杞县建设路中段
联系人: 许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伏牛路209号1101室
联 系 人 :王女士 化先生
电话及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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