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河口镇原于港缫丝厂至原景安砖瓦厂路灯安装工程(第二次)

如东县河口镇原于港缫丝厂至原景安砖瓦厂路灯安装工程(第二次)


如东县河口镇原于港缫丝厂至原景安砖瓦厂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河口镇原于港缫丝厂至原景安砖瓦厂路灯安装工程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如东县如东县河口镇原于港缫丝厂至原景安砖瓦厂路灯安装工程,灯杆、路灯基础开挖恢复、配电箱等。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
2.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机电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c.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7其它要求: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计分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3日起。
6.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单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内该项目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叁佰元/投标人,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收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如东县河口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大楼东侧大会堂)。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3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河口镇 地址:如皋市海阳北路东150米陆地方舟人才公寓1号楼
联系人:马秀飞 联系人:王普瑞
电话:136*****177 电话:180*****396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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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安装 砖瓦厂 缫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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