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GDC-****************1)网上竞价公告

公告日期: 2011-08-22 15:05:39
项目名称: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1-08-22 15:05:39 采购单位: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
截止日期: 2011-08-25 15:05:39 联系人: 李劲春
送货地点: 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 联系电话: ***-********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 联系邮件: lijc@cahs.com.cn
剩余时间: 2天22小时
备注信息:
资质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既往有类似项目的丰富经验,不允许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在竞价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采购商品列表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本描述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 套 1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GDC-****************1
商品名称: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
参考品牌:
参考模型:
商品产地: 中国
数量: 1
单位: 套
服务: 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设备及应用系统的免费质保期12个月以上,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北京设立维护中心,有相应的技术人员,设立维护电话,5×8小时响应,8小时内排除故障。培训要求: 1、对公安内部应用系统使用人员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硬件设备使用培训及应用系统使用培训。
备注: 内容 最低配置要求 1、中心服务器 类型:机架式 CPU:六核≥2.0GHz三级缓存≥18MB,2颗,最大支持4颗内存:ECC DDR≥16GB 硬盘:SAS≥146GB×8 RAID控制器:支持RAID 0、1、5 光纤卡:1个4Gb光纤卡网卡: 4个千兆口光驱:DVD 电源:热插拔冗余风扇:热插拔冗余 USB接口:≥2 2、光纤交换机 ≥24端口 ,激活16端口 3、群发短信设备 Windows XP/USB接口/提供二次开发接口/同时发送短信数无限制 4、应用软件 功能要求: 1、实现对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单位信息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状态设置。 2、可自动屏蔽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用户访问不良网站并及时报警,保留相关记录。 3、实现对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互联网上网用户的上网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并将采集到的数据上传至公安后台进行分类存储审计。 4、公安后台可对所上传的各类信息进行查询与实时的统计分析。 5、实现数据信息的预警比对。 6、通过分局与辖区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之间的通讯接口,实现管理信息的通知等数据的互相传输。 7、建设的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安全审计系统管理平台要与已有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网吧)分局平台形成数据对接,实现数据整合与共享,可对上网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检索、查询与分析。技术要求: 1、前端数据采集支持各种网络协议,捕获完整有效数据实现有针对性、行业性、精准性的数据抓取。 2、数据传输支持HTTP,TCP 等协议的通讯方式。 3、后台采用B/S架构, 支持分布式应用、全面支持INTERNET、安全可靠。 4、前端所采集的所有数据上传至分局后台进行存储,基础数据留存3个月,重点数据永久保存。 5、数据传输、存放采用安全技术进行处理,确保系统安全性。性能要求: 1、系统具有高可靠性,保证非经营场所的在线率、报警信息、上网数据准确无误的即时上传。 2、系统具有高稳定性,保证报警服务器在处理大量上网数据、报警信息时能够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 3、系统具有高并发性可支持同时并发50并发用户,可承受100传输设备的联接,满足全区非经营场所数量众多的要求。 4、系统具有海量数据处理能力,保证全区每天产生的数据即时处理,处理速度10M/秒,并实现数据30秒以内响应处理速度。 5、系统保证可扩展性。随着系统的规模将越来越大,为了适应非经营场所系统的飞速发展,则要求整个系统能在不间断使用的情况下完成系统的升级。上述所列设备要与分局自采的服务器、磁盘阵列连接、应用。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
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述
目前全市的经营性场所网吧安全管理系统综合警务平台已经建成,基本完善了网吧安全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平台整合等基础信息数据库,但是对于宾馆、院校、企事业等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的互联网数据信息却未能采集。
为此,2006年北京市公安局下发文件,要求对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落实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进行监控管理。2008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文件要求本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授权、数据共享、分组管理的建设原则,对联网单位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采集和存储,并对数据库系统进行开发、利用,为互联网安全管理、案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撑。
我分局通过对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进行调研,发现有关非经营场所的涉网案件逐步增多,为此,本系统将与分局已建设的互联网安全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统一整合,实现数据共享。在“可用”的基础之上,构建“可信”的网络环境,为网安部门社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技术创新。
二、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
按照分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们计划开展首都机场非经营联网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一期暨宾馆互联网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以实现通过对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中上网信息的集中管理,为公安管理工作提供服务。该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如下:
1、实现对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的上网信息的收集、存储与传输。
2、建设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分局二级平台,并配备相关软硬件设施,实现对非经营性联网使用单位所有上网信息进行记录并留存用户上网日志信息。
3、建设的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分局二级平台应与已有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网吧)分局平台形成数据对接,实现数据整合与共享,可对上网信息进行统一检索、查询与分析。
三、采购清单
内容最低配置要求单位数 量
1、中心服务器类型:机架式
CPU:六核≥2.0GHz三级缓存≥18MB,2颗,最大支持4颗
内存:ECC DDR≥16GB
硬盘:SAS≥146GB×8
RAID控制器:支持RAID 0、1、5
光纤卡:1个4Gb光纤卡
网卡: 4个千兆口
光驱:DVD
电源:热插拔冗余
风扇:热插拔冗余
USB接口:≥2台1
2、光纤交换机≥24端口 ,激活16端口台1
3、群发短信设备Windows XP/USB接口/提供二次开发接口/同时发送短信数无限制台1
4、应用软件功能要求:
1、实现对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单位信息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状态设置。
2、可自动屏蔽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用户访问不良网站并及时报警,保留相关记录。
3、实现对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互联网上网用户的上网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并将采集到的数据上传至公安后台进行分类存储审计。
4、公安后台可对所上传的各类信息进行查询与实时的统计分析。
5、实现数据信息的预警比对。
6、通过分局与辖区非经营上网服务场所之间的通讯接口,实现管理信息的通知等数据的互相传输。
7、建设的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安全审计系统管理平台要与已有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网吧)分局平台形成数据对接,实现数据整合与共享,可对上网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检索、查询与分析。
技术要求:
1、前端数据采集支持各种网络协议,捕获完整有效数据实现有针对性、行业性、精准性的数据抓取。
2、数据传输支持HTTP,TCP 等协议的通讯方式。
3、后台采用B/S架构, 支持分布式应用、全面支持INTERNET、安全可靠。
4、前端所采集的所有数据上传至分局后台进行存储,基础数据留存3个月,重点数据永久保存。
5、数据传输、存放采用安全技术进行处理,确保系统安全性。
性能要求:
1、系统具有高可靠性,保证非经营场所的在线率、报警信息、上网数据准确无误的即时上传。
2、系统具有高稳定性,保证报警服务器在处理大量上网数据、报警信息时能够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
3、系统具有高并发性可支持同时并发50并发用户,可承受100传输设备的联接,满足全区非经营场所数量众多的要求。
4、系统具有海量数据处理能力,保证全区每天产生的数据即时处理,处理速度10M/秒,并实现数据30秒以内响应处理速度。
5、系统保证可扩展性。随着系统的规模将越来越大,为了适应非经营场所系统的飞速发展,则要求整个系统能在不间断使用的情况下完成系统的升级。套1
5、售后服务与培训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设备及应用系统的免费质保期12个月以上,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北京设立维护中心,有相应的技术人员,设立维护电话,5×8小时响应,8小时内排除故障。
培训要求:
1、对公安内部应用系统使用人员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硬件设备使用培训及应用系统使用培训。
6、其它上述所列设备要与分局自采的服务器、磁盘阵列连接、应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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