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绿化工程一标段 (NLLH-1) | 包括磁窑枢纽互通等场区绿化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工程。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公路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为单独发包的绿化工程)。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7.在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公路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公路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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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绿化工程二标段 (NLLH-2) | 包括宁阳互通、宁阳收费站等场区绿化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工程。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公路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为单独发包的绿化工程)。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7.在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公路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公路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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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绿化工程三标段 (NLLH-3) | 包括东平湖枢纽互通等场区绿化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工程。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公路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为单独发包的绿化工程)。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7.在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公路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公路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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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绿化工程四标段 (NLLH-4) | 包括白石互通、白石收费站、彭集互通、彭集收费站等场区绿化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工程。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公路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为单独发包的绿化工程)。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7.在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公路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公路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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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绿化工程五标段 (NLLH-5) | 包括梁山北收费站、梁山北互通、杨营收费站、杨营互通、省界主线收费站等场区绿化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工程。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公路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为单独发包的绿化工程)。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7.在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公路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公路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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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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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签署、澄淸、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
3.6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3.7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8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