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2011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郸城县2011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郸城县2011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郸城县2011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周口市水务局(周发改投资[2011]5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郸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县财政资金、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郸城县2011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建设地点:郸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及总投资:解决7.6万人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1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总投资4100万元;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0个标段,其中1-11标段为施工标,12-28标段为设备、管材采购标,29-30标段为监理标。
1标段:水厂基建工程;
2标段:水厂基建工程;
3标段:水源井工程;
4标段:水源井工程;
5标段:机电设备与安装工程;
6标段:自动化控制与安装工程;
7-10标段:管网铺设工程;
11标段:顶管工程;
12--24标段:PE管材、管件供应工程;
25-26标段:PPR管材、管件供应工程;
27标段:入村、入户水表(防滴漏水表)等采购工程;
28标段 :陶瓷盆供应工程;
29--30标段 :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2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4标段须具备省水利协会核发的凿井专业壹级资质;5-6标段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具有良好的信誉、设备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其中5标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的条件,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6标段须具有省级信息产业厅认证的“双软”资质; 7-11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12-24标段生产企业注册资金须在5000万元及以上,须具有PE管材产品生产合格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标要求,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25-26标段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金须在5000万元及以上、生产厂家须具有PP-R管材产品生产合格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标要求,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27要求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必须是2010年以来新下发的新标准生产许可证企业,同时有滴水计数水表生产许可证,要求水表外壳为球墨铸铁,执行国家2007新标准,必须有省级以上卫生许可证批件,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1-2、7-10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28标段:具有生产厂家相关资质,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29-30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每个施工及采购企业最多报三个标段、最多中二个标段;监理标段每个企业最多中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祥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8月 22 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11年 8 月 26 日,每日上午8:00分~12:00,下午3:00分~6: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份(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周口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先办卡后报名(办理IC卡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已办理IC卡的单位,携带IC卡、IC卡投标报名单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周口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周口市大闸路与七一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7楼)报名。外省施工企业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后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方可报名(外地企业需持有当地主管部门介绍信)。报名后持授权委托书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30 时,下午 3 时至6 时,在周口市七一路东段供销综合楼11楼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投标保证金6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祥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振宇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周口市七一路东段供销综合楼一单元11楼
联系电话: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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