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初审转报办事指南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初审转报办事指南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项目初审转报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
****************2M***************
二、适用范围:
法人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设定依据:
1.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机构)或本地区所属企业、单位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监督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2.《商务部关于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17〕314号)。
3.《安徽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办法》(〔2010〕1239号):“授予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所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企业)网上注册审核、组织企业申报、审核上报、拨付资金、评估分析成效等管理工作。未被授权市、县(市)的相应管理工作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承担。”
五、受理机构
安庆市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9号窗口
六、决定机构
安庆市大观区商务局
七、办理条件
《安徽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办法》中第七条 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企业项目;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团体项目。
第八条 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
2. 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3. 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4. 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八、申办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资金拨付项目申请表
原件
5
纸质
需加盖单位公章且主要负责人签字
2
申请报告
原件
5
纸质
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9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带齐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材料一并提交。
(二)网上申报:申请人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大观分厅(http://aq.ahzwfw.gov.cn/)进行网上申报,经大观区商务局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纸质材料送到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请。
十、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理由,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
2.审查:登记机关依据审批材料进行文件、材料审查,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3.办结: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送达并存档。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现场自行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安庆市大观区皇冠路30号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9号窗口
(二)电话咨询
(三)网上咨询
http://aq.ahzwfw.gov.cn/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安庆市大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电话监督投诉
(三)网上监督投诉
http://aq.ahzwfw.gov.cn/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皇冠路30号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9号窗口
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9号窗口
2.电话查询
3.网上查询
http://aq.ahzwfw.gov.cn/
标签: 国际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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