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厅及信访接待大厅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政务大厅及信访接待大厅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延吉市政务大厅及信访接待大厅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JJY2011-JL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政务大厅及信访接待大厅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字【201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吉市政务大厅及信访接待大厅工程;
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
建设面积:13400㎡;
标段划分:1个;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2.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河南街光华路南侧丛柳街东侧;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9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工期:289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埠施工企业还须到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延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请于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在延吉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李志军,联系电话:****-*******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吉市建宇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上述证件及报名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13日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延吉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
6.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金学哲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延吉市建宇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前进路29号
联系人:赵光春、高雨楠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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