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用电瓶叉车招标公告
仓库用电瓶叉车招标公告
仓库用电瓶叉车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库用电瓶叉车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三委会”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仓库用电瓶叉车
2.2招标编号: THZBHB-19097
2.3招标范围:
标包号 | 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台) | 计量 单位 | 单价最高含税限价 (万元/计量单位) |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
1 | 3T电瓶叉车 | 3 | 台 | 24.86 | 1 |
注:1、上述最高限价均为含税价格,本项目适用税率13%,进行招标时以需同时报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并以含税总价(含税单价*预计采购数量)作为项目各标包评标价格依据。
2、采购需求以采购方实际订单需求为准。
3、在采购有效期内,原则上采购价格不作调整。根据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如采购内容有变更或者新增超出以上采购清单范围的采购内容,由甲方选择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确定。
2.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2.5交货地点: 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一般人纳税资格,能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产品的制造企业的证明,需提供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品牌)授权。
3、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叉抱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叉抱车)。
4、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有一项对应的供货业绩(叉抱车销售业绩),以出具的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为依据,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发票加盖投标人鲜章。
5、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因下列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2)无故违约(3)围标串标(4)行贿受贿(5)泄漏商业秘密(6)商业欺诈(7)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若投标人未提供信誉承诺和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 9 时至2019年 12 月 30 日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1室)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1室) 。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55号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大楼B座301室 |
邮编:430000 | 邮编:430000 |
联系人:杨工 | 联系人: 康喆 |
电话:******** | 电话:139*****701 |
电子邮箱: / |
2019年 12 月 2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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