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祥阁二部)医务室器材、心理教学器材等采购A项目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祥阁二部)医务室器材、心理教学器材等采购A项目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祥阁二部)医务室器材、心理教学器材等采购项目A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19年12月23日16:22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12月23日16:06至2019年12月30日14:00
预算金额¥9.5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微微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0*****097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


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DZC********项目各供应商:

应采购单位要求,现对DZC********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祥阁二部)医务室器材、心理教学器材等采购A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答复及变更,具体答复及变更如下:

一、质疑答复:

供应商问题:1、因我公司重新更新的营业执照,现在的窗帘属于小项,没有窗帘的经营范围,现在有针织品、纺织品两个大项,请问采购单位经营范围包含针织品、纺织品是否符合本次招标供应商的要求。2、本次招标三标段要求供应商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窗帘或窗帘布或家居布制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般有实力的做工程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都会很广、范围大,比如家居用品就已经包含窗帘或窗帘布或家居布制品,这样才会给大部分的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机会,请采购单位经营范围加上家居用品。

采购单位答复:我单位已取消经营范围的要求。

二、变更:

1、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标段基本文件评审中原要求为:“提供参与本标段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窗帘或窗帘布或家居布制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现变更为:提供参与本标段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2、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6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9年12月26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谈判时间变更为:2019年12月30日14时00分。(请于14时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签到等候区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器材 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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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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