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一楼铺面招租公告
海南省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一楼铺面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 海南省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一楼铺面招租 | 项目编号 | XZ201912HN0208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2-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6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首层。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铺 | 所在层数 | 一层 | ||||
租赁面积 | 375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金每年递增5%。 | |||||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 | 第一年的2个月的租金总额。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租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该商铺处于秀华路和金鼎路交叉口,南面临秀华路、西面临金鼎路,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商业氛围好,公交设施配套完善。 | |||||||
其他情况 | 本次招租房产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限为2020年1月 10日;原承租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海口金鼎支行;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7月11日 | |||||||
评估机构 | 江苏金宏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 | *******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 注册地:海口市秀华路19号 法定代表人: 姜鸿彦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招租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财政厅 | |||||||
特别 告知 | 本次招租商铺经营范围:该楼为出租方技能培训楼,主要用于临床医师技能培训,二楼以上为办公室、培训室及规培医师宿舍区。又因出租方为医疗服务机构,每日病患多,现金流量大,为了方便病患、医院业务办理以及不影响培训楼医师工作、生活,承租方经营范围限于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开展金融服务。 本项目在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招租方不予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银行类金融机构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招租方负责该铺面的清场工作。 4、承租方应维持现有铺面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抵押、质押该房产。 6、招租方和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5年总租金计算,由承租方承担交易双方应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及租金:以成交价作为第一年年租金,以后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赁期限为五年。 2、竞租保证金:300000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 3、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为第一年的2个月租金总额,租金每年按季度预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4、确认承租方方式: 本次竞租采取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即产生报价高前两名,若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则为行使优先权人及最高报价者,按以下方式确认承租方: 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 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 以上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5、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房屋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者方式确认承租者。本次竞租活动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者,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6、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存在违反本项目确认承租人方式情形的,方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其他未竞得的,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9年12月23日至 2020年1月6日 | ||||||
报名手续 | ㈡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2020年1月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竞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㈢注意事项 1.竞租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承租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如竞租人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 | 1000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9年12 月23日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 | |||||
服务费 | 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5年总租金计算,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 |||||||
附件下载 | 1、****************1.doc">《承租申请表》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 麦先生********报名咨询: 李女士 ******** 传真电话:******** 项目咨询:李女士 ********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 6 日17:00止(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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