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冶金焦炭竞标公告
自产冶金焦炭竞标公告
自产冶金焦炭竞标公告
根据当前市场形势,结合公司生产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自产冶金焦炭进行公开竞标。具体如下:
一、竞标书数量、质量标准及提货时间
1、数量:5000吨。
2、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考核、结算方式:
(1)灰分Ad%≤13、硫分Std%≤0.8、挥发分Vdaf%≤1.5、M40%≥85、 M10%≤7.0%、CRI%≤28、CSR≥63,水分保留0。
(2)质量加减价标准为:灰分:每升0.1%,扣2元/吨;硫分:每升0.01%,扣2元/吨;M40:每降1%,扣2元/吨;M10:每升1%,扣2元/吨;CSR:每降1%扣5元/吨;CSR≤60时,每降1%扣10元/吨;CRI:每升1%扣5元/吨;水分保留0,超出部分扣除;粉率:超出8%部分(粒度≤25mm以下)按含税出厂价1000元/吨结算。
(3)计量以供方为准,每提完一批货后按质量数据的算术平均值结算。
3、提货时间:
二、焦炭价格: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承兑含税出厂价,如遇市场变化,比照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省挂牌价调整幅度、调整时间调整本次竞标含税出厂价。
三、投标保证金及合同保证金
本次竞标收取每个投标单位竞标保证金50万元(竞标会开始前以现金形式交给竞卖方或转款至安钢),投标保证金可由安钢欠款充当,但须投标方出具相应证明。不中标的全部退还,中标的可在签订合同时转为货款。中标后不及时足额缴纳货款的视为弃标,扣除竞标保证金。中标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提货的,扣除竞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投标地点:安钢国贸公司
2、投标截止时间:
3、开标时间:
五、投标须知
1、竞标客户要求为企业法人。客户需提供资质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授权书、法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开票信息等。
3、竞标报价:为含税承兑出厂价,承兑汇票为6个月及以下的承兑,大于6个月的承兑需按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规定进行贴现。
4、若竞标最高价格相同,投标方需进行二次报价,在二次报价时,所报价级别按10元/t及其整数倍递增。若竞标最高价格相同投标方均维持原价,按投标方第一次投标时间,投标时间在前的投标方中标。
5、评标中标:在本次竞标时所有投标价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即为中标价。若所有报价严重偏离市场,拍卖方有权宣布本次竞标无效。中标价为拍卖方的交货价。
6、中标通知:拍卖方确定中标单位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方。拍卖方不向未中标方解释原因。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7、提货要求:铁路发运,发站:安阳西(安钢铁路专用线),需方代办铁运,铁路运费(含补收运费)由需方承担,供方垫付。如公路运输,则买方自提,运费由需方承担,运输车辆按国家荷载标准装载,运输要求国五(2017.7.1日以后)燃油车辆以上及国五以上新能源运输车辆。运输车辆须符合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遵守安钢厂区相关管理规定。安钢负责装车。
8、履约:投标方接到中标通知1个工作日内到安钢国贸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投标方接到中标通知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交到安钢国贸公司财务科, 该批货物提货截止日期完成中标数量的80%-120%均视同履约。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中标方根据安钢计量数据、质量数据的算术平均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禁忌事宜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拍卖方询问敏感问题,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投标方联合故意压低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时,拍卖方有权中止投标、评标。
六、本竞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经审合格的客户投标时登录此网站进行网上报价。
七、竞标人联系方式:
传真:****-*******
业务联系电话 张先生 ****-*******
国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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