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机关中北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天津]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机关中北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天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北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机关 | ||
行政区域 | 滨海新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24日09: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2月19日00:00至2019年12月26日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10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 ||
预算金额 | ¥8132.895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翟东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409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409 |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机关 中北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tj(2019)01219)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中北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北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ctj(2019)0121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中北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是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不接受大型、中型企业。
三、项目预算 8132.895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参加开标会议。3.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2-19到 2019-12-2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1-10 09:00 2.开标时间: 2020-01-10 09:00 3.开标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翟东霞 2.联系方式:181*****40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军:***-********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40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机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中北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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