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公安局-公安局办理田文忠被诈骗涉案房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安县公安局-公安局办理田文忠被诈骗涉案房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办理田文忠被诈骗涉案房产评估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新政集采【2019-12-66】 | |||||||||||
三、项目预算金额:200000元 | |||||||||||
最高限价:2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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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 |||||||||||
新安县公安局关于办理“2019.6.3新安县田文忠被诈骗案”涉案房产评估作价项目采购,前期案件正在审核办理,需要将认定的房产121套进行评估造价(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服务质量:达到相关行业标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费率):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的65%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65%为无效响应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6.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该项目或该项目之类别;须具备司法鉴定资质(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技术专业机构备选名单中房地产评估类一栏登记在册)。 6.2、供应商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6.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附入响应文件中。 6.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6.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6月以来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
1.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 |||||||||||
3.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登陆”入口,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 “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 | |||||||||||
4.售价:0元 | |||||||||||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的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
十一、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新安县公安局 | |||||||||||
地址:新安县涧河大道796号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名门世家1307室 | |||||||||||
联系人:仝女士 | |||||||||||
联系方式:187*****024****-******** | |||||||||||
发布人:仝婷婷 |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
标签: 房产评估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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