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林铁路代建工程项目(所用变)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
拉林铁路代建工程项目(所用变)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
采购名称
拉林铁路代建工程项目(所用变)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
中铁电气化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LLDJ2019-01TP公告内文 流水号:(谈)********00019 ********8">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拉林铁路代建工程项目(所用变)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 谈判编号:LLDJ2019-01TP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代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195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19号),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拉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代建工程指挥部。本项 (BD-02)所用变包件二次谈判流标,现采取三次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2.1项目概况: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线路自拉萨车站起,沿既有拉日线至协荣站,向东经新建拉林铁路至林芝市,正线长度437.1km,为Ⅰ级单线电气化铁路,设计旅客列车时速160Km/h,采用自动站间闭塞方式,是西藏自治区对外运输通道的重要一段,也是川藏、滇藏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拉林代建工程利用既有拉日线拉萨~协荣(含)段、青藏线拉萨西(含)~拉萨(含)、柳吾线路所~拉萨南进行电化改造,分布拉萨西、拉萨、拉萨南、拉萨机车车辆整备基地、白德、协荣6个既有车站和新建拉萨机务段1个,正线共计49.105公里。中铁电气化公司负责全段电力、牵引供电、通信、信息、信号及变电所房屋工程。 变电专业主要工程量包括110KV牵引变电所1座、220KV牵引变电所1座、开闭所1座。 2.2谈判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拉林铁路代建工程项目(所用变)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入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实施认证采信目录的产品,需具有“CRCC”认证证书;国家要求强制性“3C”认证的产品,须出具3C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至201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6年至2019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谈判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160公里及以上的铁路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或铁路局相关业务单位开具的运营证明影印件;并同时满足谈判公告附件1“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各包件的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拉林铁路代建工程项目(所用变)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供应商专项资格条件。 3.1.8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谈判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谈判的供应商。 3.1.9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能在高原地区良好运行;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3">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19年12月24日 至 2019年12月26日,每日8:30 时至16:3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12月26日 16:3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并将《谈判申请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必须由供应商单位的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 第一次购买过附件1中相关包件的供应商,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及保证金,但仍需按照4.3项规定报名确认。 4.5本次谈判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6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 谈判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月8日8时30 分至9时30 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10会议室。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线上开标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文件必须一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代建工程指挥部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林琼岗路东一路7号 邮编: 850000 联 系 人:王世通 电话:138*****588 电子邮箱:********5@qq.com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电话:***-******** 电子邮箱:eebkzzb02@126.com ********7">8. 公告附件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代建工程指挥部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7f3f-4c5c-8d67-6ad96d4456c5&FileId=********-7f3f-4c5c-8d67-6ad96d4456c5" target="_blank">拉林铁路谈判LLDJ2019-01TP--含技术规格书-附件.doc |
标签: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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