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河涌排水口监督检查招标公告

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河涌排水口监督检查招标公告



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河涌排水口监督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祺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河涌排水口监督检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912-105312-0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河涌排水口监督检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编号:440100-201912-10****-******* 、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河涌排水口监督检查项目子项目1 、预算金额(元):*******、数量:1
1. 1、采购内容及需求:广州市河涌排水口监督检查项目(1)采购内容:一是对全市1442条河涌的排水口进行现场抽查,将发现的排水口逐一登记、详细说明,更新和完善全市排水口管理台账;二是对各区排水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排水口整治工程实施效果进行复核,有效发现因排水口管理不善、整治不彻底而存在的污水直排、溢流等问题,保证排水口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和排水口治理工程的实施效果;三是督促各区依照监督检查结果,有针对性的进行问题排水口排查、整治;四是常态化开展河涌排水口监督检查工作,力争达到无污水直排河涌的黑臭水体治理目标,进而实现广州水环境治理的“长制久清”。(2)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20年12月31日。(3)最高限价:*******元(4)本次招标采购的服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该项目的监督检查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全部招标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5)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总价包括本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服务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在总量不变情况下进行适当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6)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和监督,如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下达紧急检查任务,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注:具体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项目属性:服务类4、采购品目:1302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
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原件)2、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提供声明函原件)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在相关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若不是分支机构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相关文件。(提供授权书原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备注:1、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和广州祺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ishun.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祺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祺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黄石西路383号凯粤大厦B座403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4日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祺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唱标室(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黄石西路383号凯粤大厦B座408房)。
十、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祺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唱标室(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黄石西路383号凯粤大厦B座408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子项目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河涌排水口监督检查项目子项目1
采购人: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天瘦狗岭555号广之旅大厦
联系人:余克武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0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祺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黄石西路383号2栋402房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041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附件:
1.河涌排水口监督检查项目代理协议.pdf
2.广州市河涌排水口监督检查项目.zip
发布人:广州祺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查 监督 排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州祺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