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北部湾表面处理中心项目二期用地),总规划用地200亩,分两期规划建设。

项目概述:为配套解决北部湾表面处理中心及周边企业的工业废弃物处置利用难题,提升北海市环保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和环境应急能力,满足北海市招商引资和配套企业的环保需求,拟布局建设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本项目规划处理工业废弃物规模为年处理量10.3万吨(其中一期5.9万吨/年、二期4.4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收运系统、主体利用处置设施(含物化、焚烧、污泥综合利用、蚀刻液回收、稳定化/固化、安全填埋设施)、公用辅助设施、环保设施,以及配套生活管理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主要工作为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评价,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调查分析规划区域周围环境现状;分析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论证;项目实施环境管理和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或支持;

(2)认为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3)认为项目应采取那些污染防治措施;

(4)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者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农工联系电话:****-*******邮箱:bohe@bhenviro.cc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劳工 联系电话:****-*******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服 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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