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本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办公楼追加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本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办公楼追加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办公楼追加维修改造工程 | 1 |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及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证;5、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4/regist/supplier.jsp)完成网上报名才视为正式报名。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3.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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