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采购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仪、全自动冷冻研磨仪、毛发毒品痕量快速分析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采购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仪、全自动冷冻研磨仪、毛发毒品痕量快速分析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XJQSQZB-*******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第一标包 | 1 | ******* | 台 | 采购进口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仪一台(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2 | 第二标包 | 1 | 220000 | 台 | 采购全自动冷冻研磨仪一台(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3 | 第三标包 | 1 | 200000 | 台 | 采购毛发毒品痕量快速分析仪一台(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3税务机关出具的2019年近半年投标单位依法纳税证明原件或加盖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资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料; 5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被授权人和项目组成员(3人及以上)缴纳开标日前6个月的社保资金证明原件或加盖电子专用章的缴费清单; 6供应商分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上查询本公司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日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投标供应商需在疆内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原件(疆内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疆外企业提供与疆内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及售后机构资质原件); 8进口设备,由投标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提供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仅第一标包提供); 9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12-25至2019-12-31 19:30:00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写字楼15楼
3.标书售价(元):第一标包:300元/本,第二、三标包:200元/本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供应商请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必须有原件及清晰可见的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缺一不可,不接受公证件且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符合要求者可以购买招标文件并获得投标资格。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1-16 16:00:00
七、 投标地址:新疆伊宁市海棠路3号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1层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2020-01-16 16:00:00
九、 开标地址:新疆伊宁市海棠路3号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1层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第一标包 | 50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滨河支行 | 8120 2051 2010 1053 52388 | 网银转账 | 从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 |
2 | 第二标包 | 4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滨河支行 | 8120 2051 2010 1053 52388 | 网银转账 | 从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 |
3 | 第三标包 | 4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滨河支行 | 8120 2051 2010 1053 52388 | 网银转账 | 从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雅
联系电话:152*****591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第一幢15005室
2、采购人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
联系人:李予新
联系电话:173*****9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伊犁州财政局国库处
联系人:陈浩
监督投诉电话:****-*******
招标
|
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