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管理所票据印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管理所票据印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管理所

乙方: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XW[GK]*******的福建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管理所票据印制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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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55-1C********票据印刷服务福建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滚筒五联)等30000国内0.1985940东港牌具体型号按招标文件要求
55-2C********票据印刷服务福建省行政实物没收收据(滚筒五联)等3000国内0.194582东港牌具体型号按招标文件要求
55-3C********票据印刷服务福建省行政实物没收收据(手工五联)(25份/本)等100国内4.456445.6东港牌具体型号按招标文件要求
55-4C********票据印刷服务福建省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预收)(平推五联、25份/本)等24000国内4.44106560东港牌具体型号按招标文件要求
55-5C********票据印刷服务福建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滚筒三联)等*******国内0.117146250东港牌具体型号按招标文件要求
55-6C********票据印刷服务福建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滚筒四联)等30000国内0.1594770东港牌具体型号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264547.6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肆仟伍佰肆拾柒元陆角(¥264547.6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详见《福建省财政票据付印通知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详见《福建省财政票据付印通知单》;

4.3交付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印刷质量要求1、字迹清晰,不得有错字;每联均要求印有监制章,收据联的监制章均用防伪油墨印制,墨色要求深浅一致;编号正确,不得重号、漏号;装订合格,不得漏印、破张或散张。2、内页各联套装准确。(二)、产品包装要求各种票据均要求用防水塑料袋包装后放入纸箱内,外箱应按照各包“招标要求”中的包装要求一纵两横塑编带打包并装箱,两根包装带箱外加固。纸箱为双层防潮瓦楞纸箱,瓦楞纸版物理性能不低于GB/T644-1999、瓦楞纸箱物理性能不低于GB/T6543-1986的二类箱标准要求。每箱中都应放置一张质量反馈表。票据外箱两侧面应各粘附一张装箱清单以及一张箱内所装票据样张,装箱清单内容包括:票据名 称、票据数量、票据注册号码、票据起止号码段、票据类型(手工、电脑平推、电脑滚筒)、承印单位名 称、印制日期。(三)、其它要求1、乙方票据正式付印前必须经省厅票据所最后校对清样。2、乙方应按中标的票据品种和印制进度要求生产票据;每种票据在中标量的基础上多印制5本或20份作为票样送至福建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管理所备存(滚筒票据20份,其它票据5本;票样需套印监制章,并要求盖上“票样”二字)。3、为了保证防伪质量的统一标准和财政票据的整体印制质量,特对票据用纸提出如下要求:优质无碳复写纸(包括彩纤防伪纸):统一定量上白45克,中白52克,下白47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验收期次说明:按采购人合同要求验收方式:乙方将中标票据送达各地市财政局及省直单位,接收三个月后未发现质量反映问题,由接收单位签发盖有公章的验收合格证明。。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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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中标人将中标票据送达各地市财政局及省直单位,接收三个月后未发现质量反映问题,由接收单位签发盖有公章的验收合格证明。中标人持该验收合格证明至福建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管理所办理付款手续。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法处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福州市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管理所乙方: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王爱先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周建宁
联系方法:李先生********
联系方法:139*****30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
账号:账号: ****************00965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23日

标签: 印制服务 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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