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软件升级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司法会计软件升级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司法会计软件升级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对司法会计软件升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司法会计软件升级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
1其他数据处理服务130000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软件升级服务类采购项目,拟采购天用司法会计查账分析系统软件的升级与服务。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司法会计查账软件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授权给北京颐正海纳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及系统升级服务的,据颐正海纳公司的授权,为福建省纪委检察系统提供服务和合作伙伴为福州审易软件有限公司,该公司在软件销售、培训和技术支持方面具有其他公司不可替代的优势。(2) 本项目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软件升级服务,该系统原由福州审易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现由于业务需要,需对系统进行升级。根据高检院函(【2014】23号)高检技函文,北京颐正海纳科技有限公司具备该软件在全国检察系统唯一授权。并根据《授权证书》(YZHN-003),福州审易软件有限公司具备福建纪委检察系统独家授权。同时考虑系统升级服务的延续性。(3)天用查账系统是省人民检察院重要的工作平台,该系统直接影响涉案行政事业单位电子账簿数据的采集,该系统的研发由高检院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与用友审计联合开发,在多个模板针对检察院业务进行定制,具有不可替代性。目前该系统采购新的升级与服务期,为保障系统持续可靠稳定运行,及在升级中能保障系统使用业务的顺畅过渡。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福州审易软件有限公司--鼓楼区八一七北路267号东兴大楼2号楼6层405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
林强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造价工程师
陈宏图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
林军福建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9 年12月25日至2019 年12月31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

联系人姓名:黄维民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项目联系人:小高

联系电话:180*****356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联系人:郑湘茹

联系电话:****-********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157*****839602c9be5836f1e218a016f31b59f2d1ab4.pdf">单一来源论证意见表(司法会计软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会计软件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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