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湖南省·省本级][公开招标][设计]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正在报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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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46—194HNGLN071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已由湘发改基础【2019】3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长株潭轨道交通西环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长沙市、湘潭市


2.3建设规模: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线路沿潭州大道南北走向敷设,南起于湘潭北站,北止于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山塘站(不含)。线路全长17.29km,其中地下段长7.36km,高架线长9.47km,过渡段长0.25km,路基段长0.21km,设站8座,含地下站4座,高架站4座。其中长沙段线路长度10.17km,设站5座,含高架站2座,地下站3座;湘潭段线路长度7.12km,设站3座,含高架站2座,地下站1座。设北津车辆基地一座。


2.4工程造价:本概算约70.3亿元,其中:第一标段工程概算约33.7亿元,第二标段工程概算约36.6亿元


2.5资金来源:长沙市和湘潭市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2.6工期要求:总工期暂定36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直至初期运营),自本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


2.7质量要求:


(1)设计满足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范的要求。


2.8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保修执行。


2.9招标范围:自湘潭北站(里程CK19+780.722)至山塘站(里程CK37+067.152) 8站9区间(长度共计17.29km,含湘潭北站站后停车线)、北津车辆段1座(含出入线)、主变2座(含外线)从前期准备、详细勘察及专项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物资采购、施工、设备/系统的单机/单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工程试运行直至满足工程功能需求、达到工程接收条件和工程投入初期运营,并为确保工程初期运营要求进行的一切工作(下述第2点由发包人负责完成的事项除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上述承包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及专项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等设计工作)、BIM设计及BIM设计总体;


(2)上述承包范围内的三通一平、临时设施、交通疏解、管线迁改(不包括湘潭北站至黄家湾站~白泉站区间长潭界范围除排水迁改和路灯恢复外的其他专业管线迁改)、绿化迁移恢复及自来水和燃气接入等所有工作。


(3)上述承包范围内的车站土建施工、区间土建施工、轨道施工、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含高架站和车辆段外立面装修);


(4)上述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物资(即工程设备及材料)及备品备件和相关服务的采购、安装、设备/系统的单机/单系统调试;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的各项检测及验收;


(6)综合联调、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7)工程试运行的相关工作;


(8)工程的移交;


(9)工程缺陷责任期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服务,设备维保期服务、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


(10)为确保工程初期运营要求进行的其他所有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以《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勘察技术要求》、《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专用技术要求》、《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机电工程专用技术条件》、《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BIM技术要求》、《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管理程序》、《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招标接口》要求为准,且上述文件和要求与上述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互为补充、互为完善。


其中:


第一标段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为:自湘潭北站(里程CK19+780.722)至观音港站与学士路站区间过渡段起点(里程CK31+397.080) 5站6区间(长度共计11.62km,含湘潭北站站后停车线)、北津车辆段1座(含出入线)、北津主变1座(含外线)从前期准备、详细勘察及专项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物资采购、施工、设备/系统的单机/单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工程试运行直至满足工程功能需求、达到工程接收条件和工程投入初期运营,并为确保工程初期运营要求进行的一切工作(下述第2点由发包人负责完成的事项除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第一标段承包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及专项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等设计工作)、BIM设计;


(2)第一标段承包范围内的三通一平、临时设施、交通疏解、管线迁改(不包括湘潭北站至黄家湾站~白泉站区间长潭界范围除排水迁改和路灯恢复外的其他专业管线迁改)、绿化迁移恢复及自来水和燃气接入等所有工作;


(3)第一标段承包范围内的车站土建(含高架站外立面装修)施工、区间土建施工、车辆段土建(含外立面装修)施工、轨道施工、人防工程;


(4)第一标段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物资(即工程设备及材料)及其备品备件和相关服务的采购、安装、设备/系统的单机/单系统调试;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的各项检测及验收;


(6)综合联调、工程试运行、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相关工作;


(7)工程的移交;


(8)工程缺陷责任期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服务,设备维保期服务、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


(9)为确保工程初期运营要求进行的其他所有工作。


第二标段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为:自观音港站与学士路站区间过渡段起点(里程CK31+397.080)至山塘站(里程CK37+067.152)3站4区间(长度共计5.67km)、洋湖垸主变1座(含外线)从前期准备、详细勘察及专项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物资采购、施工、设备/系统的单机/单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工程试运行直至满足工程功能需求、达到工程接收条件和工程投入初期运营,并为确保工程初期运营要求进行的一切工作(下述第2点由发包人负责完成的事项除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第二标段承包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及专项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等设计工作)、BIM设计以及本工程BIM设计总体;


(2)第二标段承包范围内的三通一平、临时设施、交通疏解、管线迁改、绿化迁移恢复及自来水和燃气接入等所有工作。


(3)第二标段承包范围内的车站土建施工、区间土建施工、轨道施工、人防工程;


(4)本工程的装饰装修(不含高架站和车辆段外立面装修);


(5)本工程的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系统、通信、信号(不含设备采购)、供电系统(含环网、变电所、牵引网、电力监控、杂散电流、供电维修等)、综合监控、FAS、BAS、安防及门禁、AFC、站台门、电扶梯、装修、导向、地面出入口、风亭、冷却塔、无障碍电梯、车辆基地智能化系统等的施工图设计、所有工程物资(即工程设备及材料)及备品备件和相关服务的采购、安装、设备/系统的单机/单系统调试;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的各项检测及验收;


(7)综合联调、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8)工程试运行的相关工作;


(9)工程的移交;


(10)工程缺陷责任期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服务,设备维保期服务、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


(11)为确保工程初期运营要求进行的其他所有工作。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承包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内容以《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勘察技术要求》、《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专用技术要求》、《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机电工程专用技术条件》、《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BIM技术要求》、《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管理程序》、《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招标接口》要求为准,且上述文件和要求与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互为补充、互为完善。


2.不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由发包人完成或提供的工作、设备如下:


(1)发包人委托的本工程初步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工作;


(2)发包人负责采购的信号系统设备、车辆及牵引系统设备;


(3)发包人负责本工程的监理、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检测、生产准备及开办工作。


3.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承包范围内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属于第二标段承包人承包范围。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二)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参与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设计咨询单位等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施工资质之一:


(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勘察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入围业绩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至少独立承担过1条两站两区间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含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PPP项目)业绩;投标人还须具有盾构施工业绩(不限时间和项目规模),与上述要求的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不接受港澳台和境外业绩。


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经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盾构施工业绩证明资料同上。


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至少独立承担过1条两站两区间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含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PPP项目)中的设计业绩。不接受港澳台和境外业绩。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时间为准。


3.3以上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均为土建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内。


(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五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比例划分、对应合同金额及承担各自合同内容具体实施、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相应工程维修责任、履约担保、发票的开立、收款、结算等。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和参与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应分别满足下述相应条款要求,且组成的联合体的施工资质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四)中的第2.1的要求。


3.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施工资质之一:


(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参与方须满足以下要求:


4.1联合体参与方由一家设计单位与不超过三家施工单位组成。


4.2设计单位须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勘察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3设计单位入围业绩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四)中的第3.2的要求。


4.4联合体参与方施工单位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施工单位其中一家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四)中的第3.1入围业绩的要求,联合体承担盾构施工的成员还需具有盾构施工业绩(不限时间和项目规模),与以上要求的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上述两家可以是同一成员。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由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六)管理团队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管理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为投标人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若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方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或其一级子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各方人员担任,管理团队不同岗位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①具有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具有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6)项目工程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7)项目工程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8)项目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9)项目设备采购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1人:具有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经理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质量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4)省内企业工程安全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工程安全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5)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安全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企业法人公章的项目部工程安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管理团队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可由联合体各方人员担任。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除外)。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名义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22.240.80.75/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地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22.240.80.75/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中心大楼),具体开标室见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拟任本项目的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工程项目总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hnztb.org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nsggzy.com/web/indexview.htm



9.其他


9.1本项目不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9.2投标人信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信息库。


9.3中标原则: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两个标段也可以同时中标。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17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长株潭轨道交通西环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劲波 黄 涛


电 话:****-****************


邮 箱:gcbhngl@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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