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珠宝首饰公司房产(三次挂牌)
老河口市珠宝首饰公司房产(三次挂牌)
项目名称 | 老河口市珠宝首饰公司房产(三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XY******** | ||||
挂牌价 | 191213.00元 | 报名保证金 | 80000.00元 | ||||
挂牌起始日 | 2019-12-20 | 挂牌公告期 | 15 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0-1-10 | 转让方 | 老河口市财政局 | ||||
联系人 | 周孝文、代碧玉 | 联系电话 | |||||
标的简况 | 此次转让资产为老河口市珠宝首饰公司位于老河口市商业街北段纺织品公司相邻二层西间两间房产。房屋总层数3层,标的在2层,房屋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94.91㎡,用途:营业,房产证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老河口市珠宝首饰公司,房产证号:老河口市房权证市区字第********号。资产无抵押、租赁、担保等情况。 经评估公司调查:该宗用地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用途为商业用地,类型为划拔,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三层房屋建筑占地分摊面积31.64㎡。(房产信息摘自《房权证》及《评估报告》)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华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9-5-20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华资评报字[2019]109号 | ||||||
评估值(元): | 236064.00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支付要求: | 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尾款及交易费用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本次转让的房产为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罚没的资产,并移交转让方及老河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开处置。 2、本次转让资产价格不包含办理土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3、房屋之前有租赁,租赁期满后原租户未搬离仍占用使用。 4、本次挂牌依据转让方回函意见:第三次挂牌价为191213元。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80000元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2、受让方需认可湖北华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华资评报字[2019]109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必须现场查勘,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查勘知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面积与本次公告内容有差异的,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7、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转让方承诺予以配合,并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及资产移交。 | ||||||
受让方资格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处理笺 | |||||
备案机构: | 老河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80000.0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交纳账户 | 账户: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放弃受让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
受让方需提供资料 | 自然人: | 1、身份证复印件; 2、交款凭证; 3、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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