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缙云县分公司舒洪营业所与龙泉市分公司中山路邮政所房屋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缙云县分公司舒洪营业所与龙泉市分公司中山路邮政所房屋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缙云县分公司舒洪营业所与龙泉市分公司中山路邮政所房屋租赁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NO.LSPOST-ZL-19012,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1.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 共计2个合同包,2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30.42万元。
1.2本项目每个合同包成交人数量为1个。
合同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报价要求 (按计量单位计算的单价)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价格(万元) |
1 | 1 | 浙江省缙云县分公司舒洪营业所营业用房 | 房屋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 | 年租金含税预算上限35元/每平方米(月租金) | 1 | 3年 | 25.20 |
2 | 1 | 浙江省龙泉市分公司中山路邮政所营业用房 | 房屋建筑面积约23平方米 | 年租金含税预算上限63元/每平方米(月租金) | 1 | 3年 | 5.22 |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身份证;
2.1.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
2.1.3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1.4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1.6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需求单位指定的合规发票;
2.1.7在本次供应商提供的房屋位置要求:舒洪营业所要求房屋位于缙云县内,原营业所方圆2公里之内(注:原地址为缙云县舒洪镇振兴路13号);中山路邮政所要求房屋位于龙泉市市政府方圆2公里之内(注:原地址为龙泉市中山东路102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该项目分别于2019年12月6日、12月16日两次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每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均不足规定家数。根据规定及项目采购方案,此项目转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获取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采购中心;
4.3售价:响应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响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现金缴款单,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响应人名称(LSPOST-ZL-19012/合同包1或合同包2)保证金);
4.4购买响应文件时请提供:
4.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4.4.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响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3若响应产品商标已注册,制造商必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明,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销售授权证明;
4.4.4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4.5文件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9年 12月 26日14:3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邮政公司采购中心(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
5.2谈判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5.3谈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会议室(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2楼),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响应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
邮编:323000
联 系 人:刘工
电话:****-*******
电子邮件:zjlscaigou@protonmail.com
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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