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随机确定招标代理单位(莆田市延寿路建设工程(电缆管沟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随机确定招标代理单位(莆田市延寿路建设工程(电缆管沟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工 程 地 点
莆田市延寿路
总 投 资
750 万元
招标部份估算价
万元
投 资 性 质
总 面 积
平米
结 构
层 数
最 大 跨 度
幢 数
工 程 类 别
质 量 要 求
联 系 人
郑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8*****710 ****-*******
报名条件资质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延寿路建设工程(电缆管沟项目),进行公开随机确定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莆田市延寿路建设工程(电缆管沟项目)
2、项目地点:莆田市延寿路。
3、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市政工程。
4、总投资额约750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
编制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计算书、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等;负责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送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备案等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65%计取(含场地使用费、专家评审费、工程交易服务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计取基数为监理、施工中标价。无论招标次数多少,均按以上标准费用包干、分期支付。
四、报名条件
1、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有效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甲级有效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
2、非本市公司需在莆田设分公司,且具有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招标中心网未有劣迹行为记录的。
4、近3年内代理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500万元的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及监理招标任务,并有良好行业道德。
五、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业绩证明(需提供原件核对)。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未提价原件的其复印件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价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当场退还,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的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字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材料递交时间:2007年8月31日下午15:30至16:00。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材料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八、抽签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建设单位对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在审查合格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中。首先进行公开随机抽顺序签,再随机抽中标签。按中标签的先后顺序确定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单位,另一家为备选代理单位。
九、招标要求:
1、本次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必须在抽签确定后三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逾期未能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选择备选招标代理单位为该项目的代理单位。
2、在领取到施工图纸后,在10天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与复核,并送有关部门审核及备案。(提交成果应附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光盘)
3、代理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编制好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造价预算误差(误差率)不得大于±3%;否则代理机构应承担由此造成建设单位一切经济损失。
4、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选择备选招标代理单位为该项目的代理单位。
十、公示时间:2007年8月27日至2007年8月31日
十一、抽取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抽签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半小时内。
建设单位(公章):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8*****710****-*******
其它条件
报 名 地 址
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报名开始时间
2007-08-31 15:30 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07-08-31 16: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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