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大洋山围海造陆项目陆域形成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公告
嵊泗县大洋山围海造陆项目陆域形成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公告
嵊泗县大洋山围海造陆项目陆域形成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泗县大洋山围海造陆项目陆域形成工程已由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嵊发改【2019】1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泗县洋山锦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嵊泗县洋山锦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采购与招标网(http//)、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嵊泗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本工程位于嵊泗县洋山镇大岙牛山咀头与外后门之间海域,加固加高原促淤堤长1566米,新建隔堤长2460米,吹填成陆面积约78.8万平方米。本工程围堤设计防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安全等级为3级,隔堤为永久建筑。
2.2主要结构形式:围堤采用袋装砂被型式和抛石堤型式,地基加固采用塑料排水板方式,堤顶高程3.5m。堤顶宽度8.0m。堤顶内侧设防浪墙,防浪墙顶高程4.8m。地基加固采用塑料排水板方式。隔堤采用袋装砂被型式,堤外侧设置块石护面,提顶宽度为5米,隔堤不设防浪墙。
2.3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约30个月。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对加固加高原促淤堤、新建长约2460米的隔堤、陆域形成等工程进行竣(交)工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
2.5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试验检测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 B级及以上(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B级处理),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2 月 25 日~2019年 12 月 31 日在嵊泗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嵊泗县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软件公司客服电话:********00;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应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和嵊泗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泗县洋山锦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嵊泗县洋山镇圣大东路1号
邮政编码:202461
电话:****-*******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乐女士
联系电话:****-*******139*****470(交通虚拟网:666470)
传真:****-*******
邮箱:********8@qq.com
招 标 人:嵊泗县洋山锦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25 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试验检测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 2、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
2014年7月1日以来(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检测完成日期为准)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海堤工程的交工或竣工质量检测任务。 |
注:1、业绩证明应附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检测内容、完成时间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 人数 | 资质资历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结构与地基)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按一个合同段成功担任过1项沿海海堤工程的交工(或竣工)质量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在 60 周岁及以下;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结果为准),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及以下。 | |
项目技术 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结构与地基)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按一个合同段成功担任过1项沿海海堤工程的交工(或竣工)质量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在 60 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及以下。 | |
试验检测 工程师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结构与地基)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年龄在 60 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及以下。 |
注:
1、检测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检测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为准;
3、持有试验检测证书的人员,其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一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 B级及以上(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B级处理)。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格、功能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 注 |
1 | 水准仪 | 台 | 1 | ||
2 | 全站仪 | 台 | 1 | ||
3 | 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测定仪 | 台 | 1 | ||
4 | 回弹仪 | 台 | 1 | ||
5 | 超声波检测仪 | 台 | 1 |
注: 自有及新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应附投标人购买时的发票或设备有效计量检定/校准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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