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池塘应对自然灾害关键技术试验示范》微孔增氧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海水池塘应对自然灾害关键技术试验示范》微孔增氧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海水池塘应对自然灾害关键技术试验示范》微孔增氧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受 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委托,对《海水池塘应对自然灾害关键技术试验示范》微孔增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WXJZ-19009-CN)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采购需求

01

《海水池塘应对自然灾害关键技术试验示范》微孔增氧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金额:7.5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2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4.3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

四、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20 年 1月 2 日,每日9:00至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0)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报名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4)开标前六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的缴款凭证,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 1 月 6 日北京时间 9:30 分

2、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0 。

3、供应商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公告期限:2019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20 年 1月 2 日

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https:///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18号

项目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159*****09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0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配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账号:***************

联行号:********0932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公司锦州分公司

2019 年12月 25日


标签: 增氧设备 示范 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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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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