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甘肃省质检院检验能力提升(第二批)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甘肃省质检院检验能力提升(第二批)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甘肃省质检院检验能力提升(第二批)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安全用仪器

采购单位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行政区域甘肃省公告时间2019年12月25日13:55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晓芳
项目联系电话13919826476
采购单位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镇东坪街5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31-8828811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德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海鸿集团3号楼28层28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19826476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甘肃省质检院检验能力提升(第二批)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委托,甘肃德瑞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单一来源方式,对甘肃省质检院检验能力提升(第二批)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肃省质检院检验能力提升(第二批)项目

2.项目编号:GSDR-ZC-1917(G)

3.隶属品目:安全用仪器

4.隶属行业:质检技术服务

二、项目内容

标包序号品目名称本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预算总价(万元)主要技术参数
1安全用仪器安防系统网络测试仪1550000.0055.0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总预算55万元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甘肃德创永嘉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甘肃兰州市城关区雁滩乡大雁滩638号14幢601室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安防系统网络测试仪1台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址

1.获取时间:2019-12-26 00:00:00至2019-12-30 23:59:59

2.获取地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

七、谈判时间及地址

1.谈判时间:2020-01-07 10:30:00

2.谈判地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三楼第一谈判室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二)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除事业单位和政府单位);(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晓芳

2.联系方式:13919826476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镇东坪街53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云兴0931-882881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德瑞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海鸿集团3号楼28层28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罗晓芳13919826476

十二、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三、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四、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文件或单一来源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单一来源文件之日或单一来源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或甘肃德瑞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五、公告期限

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七、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德瑞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5日


标签: 提升 检验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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