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农副产品配送公司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农副产品配送公司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农副产品配送公司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HCZB********013
1.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农副产品配送公司入围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农副产品配送公司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蔬菜类、肉类、凉品类、物料消耗类(干货类)、禽蛋类、水果类、海鲜类、鲜奶、米线、面条等原材料的配送服务,本次招标入围3家供货单位,每月进行价格比价,选价格低者进行配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规模:无轮训任务时正常保障28人用餐配送量,有轮训任务时配送数量以轮训人数进行增减。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2.5供货地点: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承担过类似配送业绩,供货单位不少于3家,须提供合同或协议。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及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安全及卫生事故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3)信用信息记录: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6日起至2020年01月02日前(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三部(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A座15楼),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现金),文件售后不退。
4.3邮购服务: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A座1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联系人:马丽
电话:138*****699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A座15楼
联系人:曾工、陈工、徐工
电话:180*****206、135*****201、147*****289
邮箱:********6@qq.com
日期:2019年12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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