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义都市新区欣居街(2号路-行政路)道路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金义都市新区欣居街(2号路-行政路)道路新建工程]
本招标项目金义都市新区欣居街(2号路-行政路)道路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田园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田园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工程预算约675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50%,计人民币337.5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义都市新区;
2.4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人须是[if gte mso 11]>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标的除外);须出具在本单位6个月(2019年5月 -2019年10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并注明可用于投标;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社保缴纳凭证;
4.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4.7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19年 8月、2019年9月、2019年10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8《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4.9按本公告第3.3、3.4、3.5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及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金义都市新区网(www.jydsxq.gov.cn)本项目公告内,由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相关补充信息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相关补充信息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所有符合条件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若无故不参加本次投标,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后续一个年度的投标。
招标人:金华田园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义都市新区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3楼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人:何晓丹
电 话:187*****5671 电话: ****-******** 15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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