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超限超载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超限超载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超限超载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超限超载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内发改高技字〔2019〕93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 ,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运输部补助+交通运输厅自筹 ,招标人为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超限超载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建设包含治超运行监管系统、治超执法管理系统、治超指挥调度系统、大件运输许可系统、综合分析评价系统、以及超限检测站站级系统等在内的应用系统,建设全区治超数据资源中心,建设64处非现场检测点、升级改造现有的65个超限检测站、补充流动执法设备,完善主机及存储系统、网络及安全系统、应用支撑软件等基础支撑系统和相关配套设施,健全建设和运营保障体系。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石东路办事处鄂尔多斯大街石东路6号及各治超站点。
2.4 招标范围本次项目招标包括涉及项目的总体设计,应用软件系统开发,支撑平台、网络安全及相关硬件设备购置,外场终端与数据工程,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规范编制。
2.5 建设周期总建设工期 18个月(2020 年 1 月-2021 年 7月),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超限超载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中标后 6 个月完成(含设计及设计评审,并完成分项工程验收,初步实现现有数据应用展示),其它部分自中标之日起 12 个月完成。
2.6 质保期竣工之日起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范围许可。
3.1.2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设计和企业施工资质专业承包范围规定,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记录)。
3.2.2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度经过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为正值。
3.3 业绩要求3.3.1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个省部级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咨询设计业绩或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实施业绩,以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4.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3.4.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信誉要求3.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不得参加投标。
3.5.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6母子公司不得分别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在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5:00时到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 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②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③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资质副本;
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记录);
⑥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度经过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为正值。
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一律现金支付,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相关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现场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月 16 日 9时 3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东路6号
联 系 人 :任宇鹏 电话 :****-*******
招标代理: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
联 系 人 :李兆益 电话 :****-*******
2019年 12月 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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