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长春东风大街加油站提量改造工程竞价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长春东风大街加油站提量改造工程竞价公告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长春东风大街加油站提量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以关于长春分公司2019年东风大街加油站提量改造的批复(石化销售吉发[2019]64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承包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长春东风大街加油站提量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与兴顺路交汇处。
2.3建设规模: 一般项目。
2.4建设投资: 47.640374万元。
2.5计划工期: 1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 1月 3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0年 1月 12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以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为准。
2.6本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采购范围:
(1)柴油汽改造为汽油罐,柴油加油机更换为汽油加油机,铺设油气回收管道等。
(2)潜油泵、加油机、广告灯箱、LED等电气及高清监控线路铺设。
(3)站房窗口封堵,站房窗、房檐石膏造型、站房外墙面粉刷、站房个性化装饰(栅栏和绿植墙)、安装广告画等。
(4)站房外墙刷真石漆、窗口封堵、站房窗、房檐石膏造型及新增广告灯箱等。
(5)安装全彩LED显示屏、油品全彩导示牌等。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3年以来有加油站施工改造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3年以来有加油站施工改造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安全施工方面:
(1)应制定专门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并于工程竣工后将工程全部视频资料已备份形式交于建设单位备查。
(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
3.5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4.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 2019年 12月 26日至 2019年 12月 29日(每天 8时 00分至 17时 00分);
(2)购买地点:网上获取 。
(3)凡在线下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承包商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承包商法人公章):
(1)本采购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保证金
5.1采购人不要求承包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承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整。
5.3承包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19年 12月 30日 9时 30分至 10时 00分。
6.2截止时间: 2019年 12月 30日 10时 00分。
6.3递交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
6.4递交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9年 12月 30日 10时 00分。
7.2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
7.3开标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
8.其它
8.1本次采购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承包商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承包商保密。
9.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洛阳街39号;
邮编: 130000;
联系人:黄达军 ;
电话: 158*****840;
传真: ****-********;
电子邮箱: huangdj.jlsy@sinopec.com。 10.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 12月 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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