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数据库重新整理(二次)招标公告

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数据库重新整理(二次)招标公告


泰兴市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数据库重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二次)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委托,对泰兴市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数据库重新整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TXS2019ZXCG1125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数据库重新整理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

对全市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近1.2万名优抚对象和遗孀上门进行两次核查,第一次核查率需达到100%,并对照档案逐一比对,完善全国优抚信息系统,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入伍退伍时间一致;第二次核查率达到80%以上,并了解人员目前生活状况,同时对优抚数据综合平台进行维护。

四、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价:45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20%;第一次核查,资料完善率达60%的,再支付中标价的30%;第一次核查,资料完善率达100%的,再支付中标价的30%;第二次核查率达到80%以上并呈交总结报告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服务期限:壹年(第一次核查须在2020年2月10日前完成,第二次核查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交由委托方验收。)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业务范围须包括:提供拥军及调查等服务。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714:30时。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五室(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十、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文昌中路30号地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

邮编:225400邮编:225400

联系人:丁先生联 系 人:丁振国

电话:****-********电话:187*****507

日期:2019年12月26日


附件: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01417时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发至邮箱:********3@qq.com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参考格式:

投标确认函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泰兴市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数据库重新整理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招标项目名称)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理 数据库 核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