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委托监测采购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从2016年12月26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3)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包件一、包件二、包件三、包件五)(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包件四)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委托监测采购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z70465,12-19-z70466,12-19-z70467,12-19-z7046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VOCs排放单位 ;壹项;项目预算:人民币62万元整;项目基本概况: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异丙醇、丙酮、正己烷、乙酸丁酯、乙酸乙酯、苯甲醛。包件二:脱硫脱硝锅炉1 ; 壹项;项目预算:人民币44.5万元整;项目基本概况:烟尘浓度、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包件三:脱硫脱硝锅炉2;壹项;项目预算:人民币55.5万元整;项目基本概况:烟尘浓度、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包件四:污染源环境质量监测1; 壹项;项目预算:人民币85万元整;项目基本概况:加油站及储油库和新增污染源。包件五:污染源环境质量监测2;壹项;项目预算:人民币35.4万元整;项目基本概况: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地表水监测和比对监测。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2-2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1-03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2-26 16:00:00至2020-01-03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详见其他事项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1-15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1-15 16: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登陆至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潜在供应商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报名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于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有效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按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并领取纸质的招标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文件为准。对于未按上述要求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填写供应商信息或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潜在投标人代表前来填写供应商信息时,应携带好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拟购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正本、招标机构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以及提供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