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汝南县乘胜牧业有限公司年出栏16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汝南县乘胜牧业有限公司年出栏16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 S0001--2019-0331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 | 2019年12月26日 | ||
名 称: | 关于汝南县乘胜牧业有限公司年出栏16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关于汝南县乘胜牧业有限公司
年出栏16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驻环审〔2019〕39号
汝南县乘胜牧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汝南县乘胜牧业有限公司年出栏16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汝南县宿鸭湖街道桃源铺社区,周围敏感点最近为东南侧325米处新庄,南侧640米处王湾,西侧670米处阎庄,西南侧680米处孔湾,西北侧720米处韩寨,南侧420米为汝河,远离饮用水源地,选址符合要求。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设计规模为年存栏6250头,年出栏16000头生猪养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怀孕舍6栋,哺乳舍6栋,保育育肥一体舍13栋,后备舍1栋,办公宿舍楼、病死猪暂存间等;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沼气综合利用系统;沼液利用管网系统;固体有机肥堆肥设施及其它辅助生产设施,清粪方式采用“干清粪”工艺。
二、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养殖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采用“UASB厌氧发酵”处理后,定期经配套农灌系统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严格规范污水处理工程及沼液输送管网的建设,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沼液安全利用。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冲圈,喷洒除臭剂,饲料添加除臭剂、污水集池采用喷洒除臭剂,周边绿化;固粪处置区采用设置顶棚、三周设置围挡,喷洒除臭剂;沼液储存池四周设置绿化,周边喷洒除臭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要求;沼气锅炉废气采用“高效低氮燃烧器+烟气二次燃烧技术”处理后,由8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经高于食堂所在建筑物顶部烟囱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的有关要求。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减缓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风机、猪叫声、污水处理区设备等经分别采取相应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猪粪、沼渣经发酵堆肥处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弃脱硫剂厂家回收;分娩胎盘、病死猪由自建的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医疗固废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送汝南县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5、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养殖区、有机肥发酵区等区域的防渗措施,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日常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你公司应积极与当地政府配合,厂界周边500米范围内不宜新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五、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加强沼液综合利用管理,合理施肥和农灌,配套沼液消纳土地面积536.86亩,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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