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高危儿随访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高危儿随访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委托,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高危儿随访系统采购项目组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 项目名称: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高危儿随访系统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BNZB-2019-C-075
二、项目内容
1.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3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注:其经营范围需包括本次磋商内容);
2. 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
7.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1、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3、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01月03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C-501)获取。
3.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携带移动存储设备获取磋商文件(或以邮件形式发送);
(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 磋商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6日下午14:00时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1月06日下午14:00时
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C-501)评标室一。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孙老师
2. 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C-501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4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ona@bona-tender.cn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 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缴纳磋商保证金:¥7000 元,计人民币柒仟元整。
(2)缴纳方式:电汇。(汇款账户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
汇款信息:
户名: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华苑支行;
行号:********0178。
(3)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参与磋商资格。
(4)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前到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供应商可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以及开票信息,至我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6)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原件、开票信息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至我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2. 代理服务费
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行号:********0022
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开具服务费发票等相关事宜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财务。
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电话:***-********
2019年12月
标签: 随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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