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省级留置中心施工总承包

抚顺省级留置中心施工总承包

招标代码:04132018150049 建筑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省级留置中心(项目名称)已由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抚顺省级留置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抚发改投资【2018】30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抚顺市公安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入(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的投标人(以下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抚顺市高湾经济开发区向荣路27号(市公安局业务保障中心院区北侧)。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0257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半地下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9.30米。建筑内部包括留置区、办公区、备勤区、生活区及辅助区。同时建设供水、排水、供电、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燃气、厂区输油管线防护工程等配套设施。

2.3合同估算价为9430.49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工程、特殊装修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和供水、排水、供电、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燃气、厂区输油管线防护工程等配套设施施工。

2.5工期要求: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406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报名

4.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3楼317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地址为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家居建材中心东楼4楼招标办开标室(沈抚路6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号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

邮编:110005

联系人:李鹏

联系人:李宁

电话:13841385957

电话:024-23388267

传真:

传真:024-233885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ngc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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