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异味治理项目工艺技术及成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异味治理项目工艺技术及成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异味治理项目工艺技术及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19-FW-0091-R3
********1">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异味治理项目工艺技术及成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丁辛醇装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正丁醛、异丁醛、辛烯醛、正丁醇、辛醇等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其中正丁醛(沸点75.7℃)和异丁醛(沸点64℃)的沸点较低,易挥发,且正丁醛有窒息性气味,异丁醛有较强的刺激性气味,辛醇有特殊臭味,正丁醛和异丁醛遇空气易氧化生成具有不愉快气味的丁酸,这些有机物都具有可识别度很高的不愉快气味。一旦进入空气,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现场工作环境将变得恶劣。
1)丁辛醇车间925中间罐区以及成品车间928罐区有15台储罐,储罐呼吸阀为无组织排放,罐区周围异味较大;
2)丁辛醇装置共有4个泵房,机泵排料管线均为地下管线,但并非密闭排放,导致泵房内的异味较大;
3)丁辛醇车间西侧463污水池主要处理来自丁辛醇装置废水,挥发气直接排放至大气,需要收集后进行处理;
4)成品车间小包装栈台有6台丁醇火车装车鹤位和2个丁醇、辛醇汽车装车鹤位,928装车栈台有5个辛醇火车装车鹤位和2个正、异丁醛汽车装车鹤位,装车过程中的挥发气直接排入大气,需要治理。
以上各单元排放出的气体携带部分丁醇、丁醛、辛烯醛、辛醇等,不满足《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需要对其实施有效治理。
2.2招标范围:见附件2:化肥厂异味治理项目工艺技术及成套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
2.3技术服务要求:见附件2:化肥厂异味治理项目工艺技术及成套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
2.4项目履行期限:确定中标人后1个月内提供满足买方编制基础设计的技术文件;设备采购合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到货。
2.5项目履行地点: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
2.5最高投标限价:430万元,报价超过此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2.7结算和价款支付方式:见附件3:合同文本。
********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4">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SE/OHS认证、ISO18001或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三个证书的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提供由专业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如发现事实与承诺不符,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或吉林石化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3.5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如发现事实与承诺不符,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6投标人或者配套供应商应具有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的能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强制许可证扫描件;
3.7投标人必须提供成套撬装设备中所有转动设备的国家级防爆认证机构认证的防爆等级不低于ExdIIBT4且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标单位所提供的“冷凝+催化燃烧”成套技术必须通过“甲方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所开展的HAZOP分析,以确保其撬装设备整体安全性得到保障。
3.8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一套2015年以来在大型石化企业中“冷凝+催化燃烧”油气治理撬装成套设施的应用业绩(处理量300Nm3/h及其以上)。该业绩连续稳定运行达标1年以上,排放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业绩证明形式:提供业绩合同;技术附件和项目验收报告相关证明,同时提供使用单位签字并盖章的运行效果证明和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使用效果检测报告(装置投用1年以后的运行效果证明和效果检测报告),并提供用户相关人员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9近三年内,经确认投标人或被代理制造商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六个月内无效质疑累计超过一次(含一次),或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的(含两次); 2)投标人(包括被代理制造商)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过质量或交货问题,存在不良业绩的。
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19-12-2623:59:59至截止时间2020-01-01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0-01-19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6">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0-01-1908: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9">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132021
联系人:李春男
电子邮件:jh_lichn@petrochina.com.cn
********0">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14 转3 转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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