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户外广告宣传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七五”普法户外广告宣传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七五”普法户外广告宣传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州市司法局对“七五”普法户外广告宣传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七五”普法户外广告宣传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广告服务 | 1 | 2232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加强“七五”普法宣传覆盖面,提高民众参与度。拟开展户外广告宣传。具体需求如下:
户外阅报栏滚动灯箱:福州市区户外阅报栏滚动灯箱,计划数量为10面,滚动灯箱规格≥3.08(宽)*1.5(高)㎡,投放周期为12个月;
户外阅报栏LED走字:福州市区户外阅报栏LED走字,计划数量为200座,共计1条(30个字),投放周期为12个月;
五一广场中心彩屏:位处五一广场中心的LDE大屏宣传投放,以15秒的视频或图片样式滚动播放,每天播放200频次以上,投放周期为12个月;
融媒体智慧屏:融媒体智慧屏的播放以15秒视频样式,屏幕规格不低于0.6*1㎡,每天播放200频次以上,需要覆盖福州市及所辖各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保中心、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等政府公共开房场所及高校、社区等,计划数量达到50台,投放周期为12个月。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福州日报社旗下有福州新闻网、掌上福州客户端、福州日报微信微博、融媒体智慧屏、户外阅报栏、五一广场中心彩屏等系列新媒体平台,是市委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上的宣传喉舌,是市委宣传部重点打造的全媒体舆论主阵地,全媒体用户数覆盖海内外(超过1200万)。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福州日报社,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均同意。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丁家武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高工 |
苏必杰 | 飞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高工 |
陆辉 | 福州市体育总会 | 高工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9 年12 月26日至2020年1月3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司法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7层
联系人姓名:小张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 0****-********7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州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东部办公区4座12层
联系人:小唐
联系电话:****-********
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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