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25日至8月6日,区委巡察二组对荔城区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1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概述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在反馈意见会后迅速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向局党支部下发了《区委巡察二组关于对区审计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各股室、各党员干部进一步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吸取教训,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管理、推动工作的一次重大契机,以正风肃纪的责任担当,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紧抓到位。

  (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围绕巡察组反馈的6方面21个具体问题,一一归纳梳理,制定了《中共荔城区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荔审党【2018】2号),提出了整改举措,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做起,以上率下,树立标杆,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局党组立足完善制度抓整改,对局内部管理制度、党的建设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汇编,加强了对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切实扎紧党内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使得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和行为,有效促进作风转变,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正风肃纪与教育监督相结合,以专项整治推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以建章立制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研究制定完善《荔城区审计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具体内容,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针对干部职工纪律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不严格要求自己的实际,相继规范了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上下班考勤、检查督查等制度,修订完善了《荔城区审计局规章制度汇编》。并于巡察结束当月,结合上级审计机关要求,积极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活动为期一个月,成立了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各项党纪党规,全面排查梳理纪律作风建设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落实整改,坚定了领导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强化了责任担当意识,全局干部职工作风纪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和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讨论,完善2018年下半年学习计划。(2)制定《莆田市荔城区审计局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荔审综【2018】48号),明确审计组、各相关职能股室的监督检查职责;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把问题逐条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定期汇总各项目的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并报送区政府;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等被审计单位提出问责意见。(3)对办理信访件不力的一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同时把《信访条例》纳入学习计划,于2018年12月10日集中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信访路线图执行信访程序。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荔城区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学习计划安排表》,继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重要思想和探索实践”、习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习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宪法》、《监察法》、《审计法》等纳入“大学习”内容并开展专题讨论。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修订了《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荔审党【2018】4号),明确党组书记及党组班子成员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充实学习内容,加强简报、内部资料管理,配备业务熟悉干部专人保管资料。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切实增强党建工作意识,把党建工作摆在更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制定《荔城区审计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荔城区审计局党支部党建工作问题清单》、《荔城区审计局党支部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科学统筹党建和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严格规范党建材料,按照考评标准要求重新整理归档,档案要求专人妥善保管。同时自查《2018年党员目标管理责任状》签订情况,进一步完善党员目标管理工作。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1)今后将按期进行换届,强化党支部功能,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正常化。(2)指定专人负责每次党员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规范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补全了记录不完整部分和缺失内容。(3)结合审计工作开展上党课活动,2018年9月17日党支部书记授《走进新时代、展示新担当、奋力新作为》党课,10月15日党组书记授《2018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党课,确保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

  3.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荔城区审计局党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做到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负责人必谈,党员和一般干部必谈。(2)已于2018年10月起按月收缴党费,今后将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工作。2018年12月3名党员共补缴党费1686元。2018年12月27日在《湄洲日报》刊登通知,要求一名党员补缴党费,否则将按照《党章》规定处理。(3)4位退休人员,已分别于2016年12月、2017年10月、2017年11月、2018年2月移走党员组织关系,目前支部党员均为在职干部。今后将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4.关于发展党员不重视、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1)认真学习荔城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发展党员工作材料》,严格程序发展党员,确保发展党员各种材料规范填写。(2)把党员发展任务摆上支部工作日程,结合支部实际制定《荔城区审计局党支部2019年发展党员计划》。(3)对一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

  5.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2018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月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2)对照要求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提高党内生活质量。(3)对一名相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今后将规范选票设计,确保各项选举推荐规范有序。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无依据发放临时工年休未休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3人年休未休奖金计2.8648万元已在巡察组进驻期间主动退还。

  2.关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

  整改情况:投资审计室负责人已于2018年12月24日搬出原办公室,与其他两位同事合用一间办公室办公;局值班人员搬入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共同办公,协助做好值班电话接听、传达及文件收发工作。经过统筹整合,确保办公用房面积不超标。

  3.关于超范围发放工会慰问品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非工会会员发放对象的慰问品进行等金额收回,共收回金额2396.4元,于2018年11月27日送存局工会账户。今后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4.关于项目预(结)算审核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建立统一收件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结办制,要求投资室干部按照《莆田市荔城区政府性投资审计相关管理规定》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不得无故拖延。(2)与审核中介机构签订《审核项目时效承诺书》,要求中介机构保质按时完成各项审核任务。(3)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联系,督促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资料,对超时间无故未补资料项目予以退件处理。(4)每周召开项目通报会,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进度,梳理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项目进展。(5)对一名相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5.关于工作作风虚浮的问题

  整改情况:(1)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专题学习。(2)修改补充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已对撰写材料不认真的一名相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局党组进一步修订完善《荔城区审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荔审综【2018】36号),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部署抓落实。(2)各分管领导与其分管股室签订《荔城区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2.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股室,把责任落实压实到具体人。

  3.关于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荔城区审计局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发现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小过即问,动辄则咎,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努力把“四种形态”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4.关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为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结合开展“讲政治、守纪律”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和建党97周年“七个一”活动,并组织全体干部前往荔城区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基地、荔城区党员政治生活馆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2)根据新修订的《荔城区审计局规章制度汇编》中的各项制度,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体现在日常,坚决纠正干部职工身上存在的作风散漫等不良现象。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负责人、党员和一般干部之间都进一步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廉政谈话严格执行“两表格一记录”。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单位银行账户收到款项未及时入账问题已整改到位。今后收到款项后将及时入账,并按月与出纳核对银行账款,确保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存款相符。(2)关于费用报销误记“差旅费”科目,已调账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使用会计科目。(3)2013年加油费1万元已于2018年12月调账至“暂存款-加油费”科目,并按照实际发生额列支。今后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记入“暂付款”核算,待实际支出后列支。(4)卖报纸现金收入146.30元已于2018年6月29日送存银行。今后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收到现金后及时缴纳银行。(5)对“暂存款”、“暂付款”已进行及时清理。(6)已在2018年12月27日《湄洲日报》B2版通知一名干部15日内回单位办理职级晋升、养老保险等相关手续,今后将从严加强对工资、奖金发放的审核把关,确保符合程序要求。(7)已对单位一名会计、一名出纳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荔城区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防控点,汇总《荔城区审计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共排查更新岗位廉政风险点五大类51点,制定防控措施39条,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2)因政府投资审计涉及工程土建、造价、水电、桥梁等专业,业务专业性强,所以由一名专业精通、经验丰富的领导长期分管,今年5月,我局荔城区投资审计室原承担的政府投资预结算审核职能和人员已划转至区财政局,该分管领导于今年9月退休后,我局也对班子成员重新进行了分工。今后将合理调整班子分工,定期进行岗位轮换交流。

  3.关于扶贫“1+X”线索移送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召开会议,建立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以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方式,对涉及单位或人员涉嫌的事实、情节、涉及金额、造成后果等报派驻纪检组及区纪委、监委。今后,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及时报送区纪委、监委。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结合区委巡察指出的6个方面共21个问题,经党组研究讨论,对7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对执行信访程序不到位负有责任的干部,局党组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负有责任的原党支部书记,局党组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对党代表选举推荐不规范负有责任的原党支部组织委员,局党组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对工程预(结)算项目审核不及时负有责任的投资审计室负责人,局党组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对撰写材料不认真负有责任的干部,局党组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负有责任的出纳和会计,局党组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四、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牢记习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的整风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审计部门新形象。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标本兼治,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引导干部职工心中有党、坚定政治方向不动摇,心中有责、坚持实干担当不懈怠,心中有戒、坚守廉洁底线不放松。对于巡察组反馈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一定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持续整改到位。加强纪律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重视加强自我约束、提升自我修养,自觉养成谦虚谨慎、诚恳踏实的作风。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把规章制度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让全体干部职工全面了解、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进一步完善制度的落实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切实把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工作步骤、每一项具体工作。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以身示范,引导广大干部养成自觉遵守制度的良好习惯,努力营造人人学习规章制度、人人熟悉规章制度、人人落实规章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阶。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的部署要求,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做到抓整改思想不懈、目标不偏、力度不减、责任不松。对已整改完毕的问题要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完善,防止问题反复;对在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改进,确保整改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见成效;要坚持“开门”搞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把在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思想作风、方式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成果落实到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去,不断推动审计工作的改革创新,以巡察整改的成效推动审计工作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通信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办公综合楼四楼荔城区审计局;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ptlcs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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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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