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监理)答疑纪要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监理)答疑纪要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19〕40号)、《关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19〕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信息化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
2.1.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厚美村。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概算总投资7434.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89.30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644.98万元。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应用平台建设(包含教学科研数据集成治理和建模、智能运营中心平台、安防综合管理平台、一卡通应用平台、智能环控应用平台、资产管理应用平台、设备管理应用平台等),数字支撑平台建设(包含智能化集成管理平台、视频云平台、物联网平台、大数据平台、地理信息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层建设(包含多媒体教学系统(含多媒体教室、实训室、校史馆等)、电子监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含校园网、校园无线网、政务信息网等)、信息化设施设备间、信息接入系统、服务器主机系统、操作/显示终端、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人脸识别通道闸系统、融合通讯系统等),信息安全建设(包含校园网安全系统、政务信息网安全系统等)、旧校区信息化设备搬迁等。
2.1.4建设工期:本工程总工期450个日历天,包含深化设计工期及设备采购与施工工期等。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0年2月进场配合基建施工;2021年5月1日前满足庆祝重要节日(建党100周年)的信息化相关需求;2021年8月31日前满足秋季开班信息化建设需求。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应用平台建设、数字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建设、标准体系建设等)从深化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竣工结(决)算,以及工程质保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及服务内容。
2.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完成验收、工程质保期结束为止。
2.4监理服务费:根据闽财建审〔2019〕48号文,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134万元(含税价)。本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竣工验收结(决)算,合同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决算审核的价格为准。
2.5服务要求:本工程涉及多专业领域、复杂程度较高且工期紧,为保证服务高效且系统,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在监理服务期能够提供7×24小时应答服务,如遇问题,须提供相应的应急解决方案。
2.6质量要求:遵循《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及其它有关信息化标准规范,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电子信息工程监理或信息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之一。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的需要。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承担过至少1项投资额大于70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合同名称或内容需体现信息化)的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3.3.2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具有担任至少1项投资额大于70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合同名称或内容需体现信息化)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投标时提供的项目总监业绩证明资料中,应有能清楚体现项目总监任职证明、合同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单等具体内容。
(注:已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未完成的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站查询截图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投标人在福建省2016年度和2017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中未被评为C级(信誉不良)或D级(严重失信);
3.4.3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3.4.4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4.5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备注:信誉要求3.4.3-3.4.5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5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3.5.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计算机或软件或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中“信息系统监理师”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注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复印件、劳动合同以及近6个月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应为投标人自身缴纳)并加盖公章;如果是提供注册证,则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本项目开标室。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jggzyjy.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招标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
联系人: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邮编:350002
********">电子邮件:87554218@sina.com
联系人:林腾、林游
监管部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方式:0591-87530153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
项目(信息化工程监理)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我单位对“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监理)”(招标编号:FJTP-FJTC191320985)若干问题现作如下答复:
投标人提出:关于招标文件第1页的“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电子信息工程监理或信息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之一。”请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只能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电子信息工程监理或信息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之一其他描述相近的是否可行例如经营范围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答: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必须包含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电子信息工程监理或信息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之一。
已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中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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