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易地扶贫搬迁商业门面招标公告

三都县易地扶贫搬迁商业门面招标公告

三都县易地扶贫搬迁商业门面面向社会

公开招租公告

为加快三都县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商铺的出租,提高商铺利用价值,推动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商业集聚,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出租部分商业门面。具体招租事宜如下:

一、门面基本情况

三合街道麻光新区安置点:1号安置点一层共有商业门面15个,建筑面积3657.11平方米,一层出租4个。

红城安置点:共有商业门面125个,总建筑面积13398.46平方米。第一期计划出租A区商业门面出租5个;B区出租7个;C区出租5个;E区出租2个;F区出租2个。

交向社区:商业门面共有18个,建筑面积2085.6平方米。本次出租6个。

二、批准文件:根据2019年12月4日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69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议定原则同意《三都县易地扶贫搬迁商业门面租赁方案》。

三、竞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以上)或法人。

四、竞租方式:

1、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则按相关规定,另行招租。

2、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则采取竞价方式交易,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五、《门面公开招租基本信息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面积(㎡)

租赁期限(年)

竟租底价(元/月)

竞价幅度(元)

竞价保证金(元)

备注

1

麻光1号点三单元(5)号商铺

21.4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640

50

2000

2

麻光1号点三单元(8)号商铺

177.6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5300

50

5000

3

麻光1号点二单元(9)号商铺

180.9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5400

50

5000

4

麻光1号点二单元(10)号商铺

180.9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5400

50

5000

5

交向社区B6栋三单元(5)号商铺

134.81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4000

50

5000

6

交向社区B7栋三单元(1)号商铺

134.81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4000

50

5000

7

交向社区B7栋三单元(2)号商铺

134.81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4000

50

5000

8

交向社区B7栋三单元(3)号商铺

134.81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4000

50

5000

9

交向社区B2栋2单元(1)号商铺

77.78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2300

50

5000

10

交向社区B2栋2单元(2)号商铺

77.78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2300

50

5000

11

红城安置点A区A1栋A1-2号商铺

132.45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900

50

5000

12

红城安置点A区A1栋A1-3号商铺

132.45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900

50

5000

13

红城安置点A区A1栋A1-4号商铺

168.35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5000

50

5000

14

红城安置点A区A1栋A1-5号商铺

168.35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5000

50

5000

15

红城安置点A区A2栋A2-1号商铺

122.67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600

50

5000

16

红城安置点B区B1栋B1-1号商铺

108.22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200

50

5000

17

红城安置点B区B1栋B1-2号商铺

103.28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000

50

5000

18

红城安置点B区B1栋B1-3号商铺

104.5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000

50

5000

19

红城安置点B区B1栋B1-4号商铺

105.53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000

50

5000

20

红城安置点B区B1栋B1-5号商铺

105.53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000

50

5000

21

红城安置点B区B1栋B1-6号商铺

103.1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000

50

5000

22

红城安置点B区B1栋B1-7号商铺

103.1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000

50

5000

23

红城安置点C区C1栋C1-1号商铺

128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800

50

5000

24

红城安置点C区C1栋C1-2号商铺

107.52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000

50

5000

25

红城安置点C区C1栋C1-3号商铺

107.33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000

50

5000

26

红城安置点C区C1栋C1-4号商铺

128.02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800

50

5000

27

红城安置点C区C1栋C1-5号商铺

127.85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3800

50

5000

28

红城安置点E区E2栋E2-1号商铺

163.30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4800

50

5000

29

红城安置点E区E2栋E2-4号商铺

161.36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4800

50

5000

30

红城安置点F区F6栋F6-8号商铺

98.62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2900

50

5000

31

红城安置点F区F6栋F6-12号商铺

98.62

1年(具体时按合同为准)

2900

50

5000

合计

3833.75

112740

152000

六、租赁用途:

1、标的物(商用)。

2.承租方在租用期间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带噪音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加工作业,必须保证用房安全和房屋有关设施完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七、标的物展示:

竞租者可联系出租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出租方带领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竞租者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韦景蝶

联系电话:183*****7690854—*******

八、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10日16点30分截止,共15天。

九、预购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10日16点30分截止(以入账时间为准)。

购买者预购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都支行

账号:****************4

竞租保证金须从竞租人本人合法账户转出,出账人姓名和名称须与报名登记的姓名、名称一致;

竞租保证金由竞租人自行电汇或银行转账,交易中心不收取现金或刷卡支付;

保证金交纳后须持相关进账凭证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分中心财务室换取纸质收据;竞租结束后,三都交易中心根据出租人的书面通知将竞租保证金原路退回竞租人。

竞租人应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出账、入账所需时间,由于保证金未入账原因导致竞租人不能正常报名的,后果由竞租人承担。

十、报名所需材料:

竞租人是自然人的,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到三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报名。

2、竞租人是法人的,请携带竞租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中心出具的竞租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到三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报名名。

所有报名者,皆为报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竟租每间门面交一次保证金,保证金交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县分中心

十一、竞租会地点、时间及须知:

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县分中心多功能厅(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街道城北亿丰国际城对面)。

时间:2020115日(上午)9:00分。

须知:竟租会中不能扰乱会场秩序或随便与别的竟租者交头接耳或搞相关竞标暗示等违规活动,如发现上述情形者取消参加竟租会资格。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未来签订合同和未交清相关费用的,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门面另行招租;不中标者,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二、租金及有关费用约定:

1、对承租三都县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商铺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在符合功能规划入驻的前提下,免收一个月租金作为承租方装修商铺时间。

2、租金按一年交纳一次,先交租金后使用,并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在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按不低于一个季度的租金向出租人交纳租赁期间保证金。租赁期满相关费用结清,并办理退房手续后,出租人一次退还承租人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出租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未结清的费用,方可将余款退还承租人。

3、标的物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缴纳,租赁期间维修维护费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4、本次公开招租并非拍卖活动,如对此活动有不同理解,请慎重报名。

十三、租赁要求:

1、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营业执照内容经营,不能从事违法违纪经营项目,租赁期间,标的物未经许可不能擅自转租,如果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不退还剩余标的物使用租金和押金。

2、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需要进行城市规划改造时,出租方有权限按时收回标的物,只退还因收回标的物而未能履约时间剩余的标的物租金,不作任何补偿。

3、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相关费用,办理完成全部租赁手续后,凭租赁合同和书面通知方可到交易中心退还竞租保证金。未中标的竞价保证金在本人提出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若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不交清相关费用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中标人中标后须支付标的物使用押金到出租方处,若租赁期满,房屋完好无损,承租人结清一切税费后,所缴纳的标的物使用押金由出租方全额退还承租人。

5、未尽事宜,详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十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分中心(三都县城北亿丰国际城对面)。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136*****805


十五、监督:

本次预售活动接受三都水族自治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

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附:1、竞租须知

竞租须知

1、竞租人(以报名时登记的姓名、名称为准)是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竞租人是法人的,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竞租会,并到指定地点领取号码牌。未在规定时间前到场或未携带上述证件、材料的视为竞租人放弃竞租;

2、现场竞租须由竞租人(以报名时登记的姓名、名称为准)本人或单位授权委托人参加,竞租人可携2名成年亲友参加竞租会;

3、主持人描述竞租标的的简要情况并宣布底价、每次报价的最低底价幅度和原租赁户号码牌;

4、竞租以举牌的方式进行,竞租人举牌须将号码牌的整体举过头顶才算有效,号码牌常举不放的,视为无效;竞租人本人或随同参加竞租会的人员举牌均有效;

5、竞租人每次的提价幅度不得低于最低提价数额,且须是最低提价幅度的整数倍数。

6、经过充分竞争后,主持人落锤产生一个即时最高报价,最高报价者得。

重要提示:此处附件所含的招标文件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查看,若投标人要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及时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填写投标信息、网上支付、下载招标文件三个步骤,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业门面 搬迁 易地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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